《经济观察报》近日获悉,人社部等部门已确定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的基本方向,可概括为: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建立比较机制,实施配套改革。新方案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大多数科级以下基层公务员,中西部地区公务员整体工资会提高。 《经济观察报》报道称,人社部专家透露,公务员薪酬改革的重心是“限高”和“提低”,限高主要是限制灰色收入,即工资中各种名目的津贴补贴,“提低”是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向职务偏低但业务能力强、任务多的公务员倾斜。 对于上述基本方向,上述专家介绍: 调整工资结构,是指要把公务员工资收入中,过高的津贴补贴降下来,提高基本工资的占比。 扩展晋升空间,是指打破现在公务员职务决定级别,级别决定工资的局限,使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来提高工资待遇。 建立比较机制,是要求定期对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以此来作为提高公务员工资的重要依据。 实施配套改革,是要将薪酬改革纳入到整个公务员体制机制改革,甚至是整个收入分配改革当中。 《经济观察报》了解到,中央已批准一些县市开展公务员“职级并行制”试点。有关部门也拟定了具体执行办法,有关专家预计,下一个五年规划期内,中央将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从本月初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就在陕西、湖南等地,就公务员工资收入、人事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在湖南常德调研期间,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江表示,本次调研是为今后修改公务员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做准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鹏此前曾表示,公务员工资将逐步进入上涨周期,但究竟是所有公务员一起涨工资,还是仅限于基层公务员涨工资,一直是大家争论的焦点。从现实情况看,基层公务员涨工资理所应当。 副科级可能比科级工资高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一次讲话中说,将探索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简称“职级并行制”)。尹蔚民所说的公务员“职级并行制”。 前述人社部专家告诉记者,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主要是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公务员的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也就是说,即使公务员没有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来提高工资待遇。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后,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也就说,一个副科级的公务员可能比科级公务员的工资高,一个副处长的工资同样也可能比处长还高。 分类改革 部分实行聘任制 除了公务员工资收入改革、制定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等方案,人社部年内全力推进的还有公务员分类改革。深圳和株洲先后在2006年和2010年开始起步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据悉,目前人社部下属的国家公务员局,正在对去年起草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做最后修改,其中在很多方面,都借鉴了深圳的改革经验。 到目前为止,深圳三类公务员队伍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占比最大,高达69%,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占比居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人数最少。按照深圳的做法,新进入深圳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都实行聘任制,端的是“瓷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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