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1 03:29:10 来源: 京华时报 查看原文
京华时报讯(记者冯华妹)北京房山区的赵女士反映,9月29日上午,上一年级的儿子豪豪因未按老师要求写课堂作业,被班主任贾老师打了一巴掌,脸被打肿。昨晚,房山长育中心小学金校长回应称,学校已经就此事对贾老师进行了批评教育,老师也认识到错误了。目前,家长获得了赔偿,双方已经和解。 赵女士表示,6岁的儿子豪豪在房山区长育中心小学读一年级。9月29日中午,赵女士接儿子放学时看到豪豪的脸肿了。开始孩子不承认被打,在赵女士的再三询问下,豪豪说“妈妈你别嚷嚷,小点声,脸是贾老师打的”。豪豪称他写错了课堂作业,贾老师批评了他并在他脸上打了一巴掌。 赵女士告诉记者,贾老师是一年级一班班主任兼语文老师。9月29日下午,学校两名校长和贾老师拿了一箱牛奶和零食到家中向家长道歉,说“老师打人肯定不对”。 赵女士提出要将班主任换掉,并要求精神赔偿。长育中心小学校长不同意赵女士换老师的要求,并一直强调贾老师教学质量好,称老师打人是因为对学生要求太高。此外,校方表示可以给豪豪换班。但赵女士并不同意,“我们家孩子没有错,为什么要换班?犯错的是老师,应该把老师换掉”。赵女士说,当天下午6点左右,洪寺村村支书、村主任和家长一起到学校调解,贾老师给了家长1.5万元作为精神损失费。 9月29日晚,记者向贾老师求证此事时,对方表示没有打人这回事,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昨晚,长育中心小学金校长回应称,豪豪确实没有按要求做题,贾老师看到后就打了学生,学校已经就此事对贾老师进行了批评教育,老师也认识到错误了,经各方调解,学校领导和贾老师已经向家长道歉,并给予了一定的赔偿,双方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方案。但对于家长提出的换老师的要求,金校长表示,学校换老师是非常慎重的,目前正在调查核实情况,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看法 法律、法规中没有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去如何管学生,只要求教师认真授课。注意,授课与管理是两个绝对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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