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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 驾考改革:自学直考驾照明年全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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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2 23:2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不断提高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意见》明确了6个方面、27项主要任务:

一是创新培训方式,建立开放有序培训新格局。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二是加强培训管理,促进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加强教练员管理。允许考生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可直接参加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三是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考试供给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积极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实行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四是改进考试组织,保障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依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试。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实行考试随机安排,推行考务公开,优化考试程序。

五是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健全驾驶培训监督机制,完善考试监督机制,严格违规培训考试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政府机构不准经办驾驶培训机构的规定。

六是提升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学驾领证。保护学员合法权益。完善驾驶人体检制度。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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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2 23:43: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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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00:03: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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