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多说 我就看看,因为事情只是我也不太清楚,围观一下吧。
7月28日,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发布消息称,腾讯认为手游《全民突击》被“全民突袭”恶意抄袭和摹仿,将“全民突袭”的开发商和游戏提供商告上了法庭,诉称其侵犯侵害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腾讯称,《全民突击》系其开发的腾讯首款全3D射击手游,自2014年年底上线运营以来,凭借腾讯公司在游戏领域强大的开发及运营推广能力,该款游戏迅速在国内手游市场取得了骄人业绩和良好的市场口碑,被誉为FPS(第一人称射击类)枪战手游的精品之作。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同时享有《全民突击》和《全民突袭》在第9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游戏软件”及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娱乐”等商品和服务上的有效中文注册商标。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公司系该款游戏运营商,经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合法授权,获得以上全部注册商标使用权,商标许可适用类型为排他使用许可,授权期限为十年;并被授权有权对所发现的商标侵权等行为提起诉讼。 腾讯认为,北京浩歌通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优游共赢文化有限传播有限公司觊觎腾讯《全民突击》知名手游的良好声誉和市场经营成果,开发并向市场推出了一款名为“全民突袭”的与原告同类型的第一人称射击类手游,其在游戏名称上恶意抄袭和摹仿《全民突击》游戏的产品名称,与原告的《全民突袭》、《全民突击》中文注册商标分别构成相同和近似。 此外,被告还在其游戏宣传海报和游戏入口图标上抄袭和模仿《全民突击》游戏的人物角色形象,恶意制造混淆、误导用户下载使用涉案侵权产品,并通过国内各主流手机应用平台大肆推广和提供该手机的下载及在游戏内开展道具付费业务,非法获利巨大。 腾讯称,被告上述行为“傍名牌”、“搭便车”的主观恶意十分明显,其行为违反了我国的《商标法》、《反不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原告游戏用户大量流失、品牌市场声誉严重下降等不良后果。 经查,被告北京浩歌通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该款游戏的开发商和著作权人,被告北京优游共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该款游戏提供商,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日前,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浩歌通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优游共赢文化有限传播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及维权费用共计100万元。
此外,腾讯还要求判令两被告连续两个月在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网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以及《法制日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第一版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看到这我只想吐槽一下,你们这些小公司还敢抄袭大公司?腾讯抄袭的时候 “人家有钱”瞬间就摆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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