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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吧新闻] 贴吧被骂“泼粪人” 教师错失优秀奖起诉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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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4 12:0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标题:贴吧被骂“泼粪人” 教师起诉百度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在百度贴吧被骂成“往人家门口泼粪的老师”,影响了自己评优,顺义区杨镇一中的杨老师认为受到侮辱,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告上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新京报记者昨天从顺义法院获悉,百度在庭审中认为,作为贴吧存储平台,本身没有错误,原告应起诉发帖人。
  教师
  因贴吧被骂错失优秀奖
  北京顺义区杨镇一中的在职教师杨某称,今年5月19日被领导告知有人在百度贴吧中发帖骂他。杨某通过百度贴吧中搜索,发现一篇题为“杨镇一中教师往人家门口泼大粪!!!求散发!!!”的帖子,附有图片,对其职业、工作单位、姓名进行描述,伴有侮辱性文字。
  杨某认为,该帖使自己在同事面前丢尽脸面,在社会上的名誉受损,精神受到了很大打击。此外,“领导也是因为看了这个帖子,告诉我不能参与本年度的优秀教师评选”。
  他表示,百度公司应当对发帖信息及人员予以审核,故依法将百度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删除该帖,在贴吧首页发帖向自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此外,还要求百度提供发帖人在“百度贴吧”的注册资料、登录时的详细登记记录等技术资料。
  百度
  对帖子内容没有预见性
  答辩中,百度则不同意所有诉讼请求。其代理人称,百度贴吧属于信息存储空间,本案涉诉信息是网络用户发布的,应由发布者承担法律责任。“百度贴吧作为信息交流平台,包括数十万个由网民创设的贴吧,百度是百度贴吧的经营者,不是涉诉帖子的作者和发布者。”
  其次,百度称已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包括采取事前提示、事后监管的合理措施。通过贴吧协议告知用户在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不得发表含有侮辱或诽谤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此外,被告代理人表示,百度对贴吧内容没有预见性,因此无法知晓言论存在或不存在明知的主观性过错。而在接到起诉书时,已经将帖子删除。
  因被告不同意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释法
  “贴吧管理者责任偏低”
  这场官司中,百度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华律师表示,类似案例并不少见,一般来说,贴吧管理者的责任是偏低的。在本案中,百度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包华进一步解释说,贴吧是网友发言的地方,百度提供沟通、交流的场所和空间。用户发言有一些规则,贴吧相对应会做规则,但没有能力把所有贴吧的内容逐一审查后再上传,否则用户没办法正常沟通交流,而且技术手段也做不到。
  “当两个人说话时,要由第三方去查说的是什么很麻烦的。”包华说,但如果用户发现某些帖子内容严重失实、对自己产生负面影响,可以向贴吧管理者反馈,要求帖子删除。而贴吧管理者也会这么做。
  因此,包华认为,本案中杨老师可以要求百度删除帖子,或者让百度提供侵权方的情况,但赔礼道歉和精神赔偿的主张恐难实现。“如果维权,可以要求百度协助,但百度不是本案的侵权人。”


本人看法:估计贴吧存留的数据,也不能找到那个发帖人。律师说发现帖子产生负面影响,可以反馈删贴。问题是帖子没有广泛传播,不会产生负面影响。既然已经产生负面影响,那说明帖子存在时间长,帖子所在贴吧吧主管理缺失。虽然这个老师没能把贴吧怎么样,但是贴吧面对吧主管理缺失没有反思补救,以后这样告贴吧的事情只会更多。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天天关注贴吧有没有人发布对自己产生负面影响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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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5 09:33:48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争夺的心因为我差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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