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殇国际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刷粉
月光下载 云刷粉软件 云刷粉网页 水贴机电脑版 安卓软件 梦殇导航(教程集合) 有任何问题请点击提问
查看: 27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新闻] 10岁男生校门口被打致瘫 家属索赔学校未获支持

[复制链接]

7586

帖子

3055

积分

99

TBS

UID
3517
积分
3055
TBS
99
智商
11489
节操
9919
海贝
337
阅读权限
222
在线时间
97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1-30
最后登录
2018-11-1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5-15 12:43: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泸州一学生放学后在校门口被校外人员打伤致残,学生家长将学校和打人者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和伤残等各项损失819081元,特别要求新乐中学承担60%的责任。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事发时间为放学后,且学校保安履行了职责让学生得到了及时救治,学校不担责,由伤人者(已另案判决获刑)承担80%赔偿共202148元,另一当事者承担20%赔偿共50537元。
学生放学后在校门口被打伤
去年5月6日下午6点左右,纳溪区新乐中学已经放学,该校男学生10多岁的陈明(化名)刚走到校门口外,就被已辍学的女同学姚青(化名)拦住。
此前,陈明曾在校园捡到姚青的校牌交给了保安,姚青一直不高兴。拦住陈明后,姚青要求他道歉。遭到拒绝后,姚青打了陈明一耳光,陈明还手打了姚青一耳光。见姚青被打,被姚青认做“干哥哥”的校外人员喻洪云立即冲过去,右手手肘猛击陈明的头部和颈部,致其当即受伤倒地。
冲突发生时,学校保安立即赶过去制止,赶到时陈明已倒地,保安当即将之扶起并拨打了110报警。后在民警帮助下将其送往医院,在治疗165天后共用去医疗费137435元。
后经司法鉴定,陈明为重型闭合性颅内损伤致右侧肢体偏瘫,肌力和脑外伤均构成Ⅲ级伤残,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今年1月11日,陈明将新乐中学、姚青及监护人告上法庭。
法院:学校没有过错不担责
4月25日,纳溪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喻洪云具有主观过错,客观上实施了非法侵权的行为,且该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告姚青系引发喻洪云伤害陈明的必要原因。综合二被告的过错及原因,喻洪云、姚青对陈明的损害后果分别承担80%和20%的责任。
新乐中学是否应担责?法庭根据相关规定认为,本案事发在放学后的校门外,事发突然,持续时间很短,学校保安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事后又及时护送到派出所和医院,并及时通知原告家长。因此,新乐中学尽到了管理职责,没有过错,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记者还获悉,打人者喻洪云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七年十个月,同时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七个月,决定执行八年六个月。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以案说法
学校履行了职责
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放学后在学校门口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主审法官表示,原告陈明虽然有受损害的事实,但其受损害的情形是发生在放学后的校门口外,且学校保安人员获悉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护送至医院治疗,即学校履行自身的教育管理职责,既无主观过错,也无客观违法。陈明的受伤完全是校外青年喻洪云的偶发行为所致,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因此,本案被告新乐中学不承担赔偿责任。
(25W一个位子,想做法官的抓紧抢购,时间有限)
能不能 再回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万

帖子

3万

积分

11万

TBS

τ. 我是又萌又帅又可爱的洁葛格!

UID
14932
积分
34396
TBS
113282
智商
115349
节操
109213
海贝
3415
阅读权限
150
在线时间
8025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7-24
最后登录
2024-10-4

二逼青年水货勋章榜上有名在线时间长水货统领签到达人

2
发表于 2016-5-15 13:48:22 | 只看该作者
校园暴力真多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梦魅群号:1371261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GMT+8, 2024-10-4 12:36,Processed in 0.028033 second(s), 20 queries.

Powered by Discuz!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手机版|黑名单|站点地图|RGB转16进制|梦殇国际 MSI

贴吧交流群:172119290 | 编程交流群:232677917 | 官方YY频道:13234704 | 本站所有软件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工信部备案:赣ICP备14004172号-1 | 如有需要请联系 邮箱:541641237#qq.com (点击发邮件)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