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潔 于 2015-5-29 12:35 编辑
这种人死不足惜。。。
澎湃新闻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5月28日,甘肃天水中院根据最高法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强奸、猥亵儿童的罪犯李吉顺执行死刑。此外,最高法还同日公布了另四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据法院认定,2011年上半年至2012年6月4日,李吉顺在甘肃省武山县某村小学任教期间,利用在校学生年幼无知、胆小害羞的弱点,先后将被害人王某甲、潘某甲等21人骗至宿舍、教室、村外树林等处奸淫、猥亵;将被害人杨己、潘某乙等5人骗至宿舍、教室等处猥亵。 李吉顺还多次对同一名被害人或同时对多名被害人实施了奸淫、猥亵。上述26名被害人均系4至11周岁的幼女。 天水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李吉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李吉顺提出上诉。甘肃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最高法经复核认为,李吉顺利用教师特殊身份,对20余名不满12周岁的幼女多次实施奸淫、猥亵,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核准李吉顺死刑。 5月28日,李吉顺被执行死刑。 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容易受到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当前,受诸多消极因素的影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 以猥亵儿童罪为例,2012-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此类犯罪案件共计7145件,其中,2012年2017件,2013年2300件,2014年2828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预防、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重视、参与和支持。 上述负责人还介绍称,2013年以来,最高法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细化从重处罚量刑情节,修订量刑指导意见,提高强奸罪等罪名的基准刑;举办司法实务培训班,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探索预防犯罪与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的新举措,先后在山东省青岛市、四川省眉山市两级法院启动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会同教育、民政、宣传、妇联等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多方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据澎湃新闻了解,最高法公布的另四件案例是:董琦潜入中学宿舍强奸多名女学生案,魏连志采取哄骗等手段猥亵多名男童案,李沛新猥亵继女案以及刘箴芳等介绍多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卖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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