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殇国际

标题: 别被微信“点赞有奖”忽悠了 [打印本页]

作者: 狗比    时间: 2014-1-19 10:58
标题: 别被微信“点赞有奖”忽悠了
“你点‘赞’,我就送!”近段时间,“点赞送礼”活动在微信朋友圈中日渐流行。电影票、蛋糕、餐具、户外用品等礼品在朋友圈中吸引着人们的眼球。虽然有的人如愿以偿兑换到了商家承诺的商品,但商家临时更改商品、以“商品已发完”为借口的情况却时有发生,不仅被商家“忽悠”,又伤了帮忙点“赞”的小伙伴们的心。

日前,长春市民孙立群在名为“XX电器”的微信公共账号里看到了这样一条信息:“集齐80个‘赞’就能获得刀具一个。”
孙立群兴冲冲让朋友们帮着“点赞”,但当他集齐80个“赞”后到指定地点领奖时,商家给他的答复却是“活动已经结束,奖品已经没有了。”“活动宣传图片上明明是1月31日截止,这明显就是骗人嘛!”孙立群有些懊恼地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被商家“忽悠”的人不占少数。长春某高校教师刘华同样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点赞”经历。“我看到朋友转发:只要关注‘XX在线’的公共账号,并且集齐不同数量的‘赞’,就会获得相应的奖品。”刘华说,“当80个‘赞’集齐后,我通过微信向商家索要登山包,对方却告诉我礼物已发完,一看就是自动回复的内容。”
既然商家承诺集满“赞”就送礼品,如果不兑现,是否违反法律呢?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在微信平台发布的点“赞”活动属“要约”,消费者按要求完成点“赞”属“承诺”,至此双方形成了消费合同。商家不兑现承诺系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有权向消协投诉或法院起诉。
“但是,目前网络营销监管的相关法律比较滞后,因此,消费者切勿盲目跟风,在参与活动前要和商家进行沟通,了解活动的真实度。”刘海波说。长期研究消费者行为和营销管理的吉林大学教授金晓彤认为,“点赞有奖”这种销售行为运用得好能够共赢,商家小投入换来大影响,消费者也能从中获得实惠。“但是,一旦商家在微信营销中存在虚假宣传,就破坏了这种产生共赢的方式,反而损害了商家的信誉度。无论何时,诚信经营才是最好的宣传手段。”



作者: 狗比    时间: 2014-1-19 11:00
@Clelo。  

作者: 德龙    时间: 2014-1-19 11:10
谢谢楼主提醒

作者: Clelo。    时间: 2014-1-19 20:55
我是你鱼哥哥 发表于 2014-1-19 11:00
@Clelo。

不玩

作者: 梦魇    时间: 2014-1-19 21:07
我从来不相信这些!




欢迎光临 梦殇国际 (https://714.hk/)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