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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华网质疑河北调查组查聂树斌案9年无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哲    时间: 2014-12-14 08:36
标题: 新华网质疑河北调查组查聂树斌案9年无结果
  新华网石家庄12月13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朱峰、齐雷杰)最高人民法院12日公布,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2005年1月,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在河南被警方抓获,他供述曾强奸杀死多名妇女,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王书金案的出现使聂树斌案重新受到高度关注,“一案两凶”曾引发舆论对聂树斌案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如今,聂树斌案迈出历史性的一步,却仍有三大疑问待解。
  疑问一:调查组成立9年,为何难出结果?
  2005年,王书金交代了与聂树斌案相似的罪行后,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当年河北省就由省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由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组成的调查组对这起案件进行详细调查。河北省公安厅也组成调查小组,介入此案核查落实工作。
  有关负责人曾表示,鉴于此案发生的时间比较久远,且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一方面要组织专门力量在职责范围内进行调查,另一方面指示处理此案的部门严肃认真对待,并责成对案件进行复核,并在最短时间内查清事实真相。
  据记者了解,河北省成立的调查组主要抓两项工作,一是核查聂树斌强奸杀人案,二是确认王书金的口供是否真实。
  2013年9月27日,王书金案二审宣判,法院没有认定王书金是“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相当于确认了王书金对此案的口供不真实。
  但核查聂树斌案的结果为何迟迟没有公布?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3年初曾表示,聂树斌案仍在依法核查中,该案案情复杂,涉案证据材料较多,一些证据材料时间跨度大,对相关证人证言的核查比较复杂,核查工作虽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案件核查工作整体难度较大。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介绍说,自从王书金案出现后,她这些年每个月都要到河北省高院反映情况,希望解开聂树斌是否被冤枉的谜团,“每次法官接待态度很好,总是很客气,但只说让我等着,一有情况就通知我,这么多年过去了,永远是相同的话。”
  后来,聂树斌家聘请律师向河北省高院申请启动聂树斌案的再审程序,但一直没有得到法院的明确回应。
  “现在最高法院指定让山东省高院复查,我心里终于有点儿底了。”张焕枝说。
  疑问二:王书金为何供述“假罪行”?
  王书金被警方抓获后,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王书金于1994年11月至1995年农历8月间,先后强奸三人并杀死其中两人,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理由之一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王书金上诉。法庭上,检方出示了“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中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等四组证据材料,通过这些证据向法庭陈述认为:王书金关于被害人尸体特征的供述、杀人手段、作案具体时间、被害人身高等四大细节与案件实际情况不符。
  法院对检方的这些意见予以支持,认为“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不是王书金所为,维持一审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法律专家认为,按照法院的判决,证明王书金供述了一桩假罪行。那么,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据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介绍,王书金在供述“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时,根本不知道聂树斌已被当做凶手处决。但在得知聂树斌案情况后,虽知道自己难逃一死,仍然想通过上诉来证明聂树斌的清白。
  朱爱民表示,目前王书金案仍在最高法死刑复核阶段,不管聂树斌案是否冤案,王书金身背多条人命,死刑是难免的。但如果聂树斌最终证明是被冤枉的,那么“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真凶就是王书金,因为此前在法庭上,各方都承认这起案件的唯一性,即凶手不是聂树斌就是王书金。如果聂树斌案是冤案,王书金案就存在事实不清的问题,法院二审时认定“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不是王书金所为”的结论就是错误的,王书金案有重新审理的必要。
  疑问三:聂树斌案到底有没有瑕疵?
  目前法院认定“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这一结果也得到了部分法律界专业人士的认可,因为这件案子过去了十几年,如果主要靠王书金的口供支撑,从贯彻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来看,不认定这一桩犯罪行为无可厚非。
  法律专家同时提出:疑罪从无适用于王书金,也应该适用于聂树斌。单就“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言,王书金作案证据不足,那么聂树斌作案证据足吗?
  朱爱民称他曾查阅聂树斌案部分卷宗,他看到的只是一些客观证据,如现场勘验笔录、尸检报告等,但这些客观证据存在瑕疵,比如尸检报告上本来应该有两名工作人员的签名,但聂案尸检报告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签名,另一名工作人员是盖的印章。
  此前,有舆论呼吁法院公开聂树斌案的所有材料。河北省政法系统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王书金案与聂树斌案是两个案子,审王书金并不需要公开聂树斌案所有材料,但王书金案庭审时涉及和聂树斌相关联的情节时,检察院还是出示了聂树斌案的相关证据,并允许辩护方查阅。
  一位旁听过王书金案庭审的律师告诉记者,因为案件发生在1994年,当时的案件办理、审理工作质量跟现在比差距太大,拿现在的办案标准看待20年前的卷宗材料,可能就会找出瑕疵,所以有关部门此前不愿出示聂树斌案全部材料也是这种考虑。
“我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促使此案得到公正审理,查明真相。”朱爱民说。
我就笑笑呵呵。这案子这么久还没了解?



作者: 欢欢    时间: 2014-12-14 08:41
我想起我看到一个案例 发生在17年前,17年后破案

作者: 哲    时间: 2014-12-14 08:41
欢欢 发表于 2014-12-14 08:41
我想起我看到一个案例 发生在17年前,17年后破案

很正常

作者: 我爱你没有保留    时间: 2014-12-15 13:08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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