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殇国际
标题:
好色假乞丐伏地偷窥过路女子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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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操哥哥~
时间:
2014-11-25 17:50
标题:
好色假乞丐伏地偷窥过路女子裙底
男子把整只右臂藏在衣服内佯装断臂
据台湾媒体报道,基隆市区近来出现一名好色假乞丐,他乞讨前先以绷带缠手、纱布包眼,再把整只右臂藏在衣服内佯装断臂,选在人来人往的公车循环站旁行乞,由于身形瘦小可怜,半小时就能赚到两百多元,日前他跪地行乞时,被警方发现疑似偷瞄行经OL裙底风光,警方带回调查后,已转交基隆社会处处理。
警方调查,装残引同情的陈姓男子(32岁)是台中人,在基市行乞时间超过半年,他会跪趴在路旁频频摇摆身体。基市社会处表示,曾多次与陈男接触表达协助之意,但都被他拒绝,甚至看到社工就跑。
呛“别碍我赚钱”
警方表示,陈男好手好脚,却长期窝在仁二路的公车循环站前行乞,许多民众都曾目击,他会先在左手缠绕绷带、用纱布遮住左眼,再将整只右手缩进衣服内,看来就像断臂伤眼的残疾人士,引发许多路人同情布施金钱,短短半小时就进帐两百多元。
日前巡逻警员行经时,看到行乞中的陈男疑似偷瞄OL裙底,上前关切发现他竟佯装残障,还嫌弃在他身旁行乞的捡资源回收妇人太臭,将陈男带回派出所调查,口头告诫后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并通报社会处介入处理。
社会处社会工作及救助科科长蔡惠贞指出,针对街友有两种协助方式,一为安置收容,二为给予交通费送回huji地,但社工多次与陈男接触,他怒呛:“不要妨碍我赚钱!”拒绝接受帮助,也刻意躲避社工。
嚣张踹残疾人士
一名在同处行乞的刘姓街友昨向媒体说,陈男装扮逼真,收入比其他街友好,“看过他白天行乞,晚上喝花酒。”还曾踹过另名行动不便的乞丐,行径相当嚣张。
律师林富贵指出,若陈男单仅纯偷看,不构成妨害秘密罪的犯罪要件,且未言语、行为骚扰,被偷看的女性可能无法提出性骚扰告诉,但他乔装为残疾人士,导致他人同情给予金钱,恐涉诈欺罪,最重将面临五年有期徒刑。
女性防走光须知
●穿短裙时,可内着安全裤
●注意由下往上的视角,如搭手扶梯上楼时,用包包、衣物遮住臀部下方
●坐姿保持双腿并拢,穿迷你裙者,可将包包压在大腿上
●外出购物时,可一手压住较宽的领口,以另一手选购
这货太机智了!!
作者:
安眠小夜曲
时间:
2014-11-25 18:07
机智
作者:
阿星
时间:
2014-11-25 18:08
发现了那不就算欺诈了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11-25 18:27
这都行
作者:
明知苦涩
时间:
2014-11-25 18:43
这他么也行?
作者:
沉默不语
时间:
2014-11-25 19:28
哈哈,逗比啊
作者:
欢欢
时间:
2014-11-25 20:03
这是逗比么
作者:
duo
时间:
2014-11-25 21:33
装乞丐就算了,还h
不道德
作者:
相遇夏末
时间:
2014-11-26 00:43
哈哈哈,笑死了
作者:
刘sir
时间:
2014-11-26 18:20
(╯‵□′)╯︵┻━┻
作者:
空吻恋人
时间:
2014-11-26 18:23
好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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