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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男子遇到醉酒女搀进房轮奸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3:55
标题: 两男子遇到醉酒女搀进房轮奸
本帖最后由 小潔 于 2014-11-18 13:57 编辑


    两位入住旅店的男青年,在旅店走廊里遇到一个醉酒女青年,便上前“热情” 相助,将女青年搀扶进他们二人合住的房间,然后不顾女青年的反抗实施轮奸。近日,沭阳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姚某与朱某(另案处理)均为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2013年8月11日夜,姚某与朱某酒后入住沭阳县城一家旅馆602室。入住后,二人下楼买水,在楼道中遇走路摇摇晃晃的醉酒女青年尚某,朱某见状便上去扶住尚某,并邀请尚某到姚、朱二人的房间休息,遭到拒绝。
   后来,姚某及朱某仍“热情”将尚某扶到自己入住的房间。然后,朱某外出买啤酒等物品,姚某对尚某实施奸淫行为,遂上前强行抚摸尚某的胸部,遭到拒绝后,便停止。不久,朱某买啤酒等物品归来,三人便共同喝酒。
酒后,姚某及朱某不顾尚某的反抗,强行扒掉尚某的衣服,先后强行奸淫了尚某。后来,姚某及朱某不顾尚某的反抗,再次奸淫了尚女。次日凌晨6时许,尚某到卫生间将玻璃镜打碎,并欲持碎玻璃刺戳朱某,被朱某夺下。后尚某即拨打110报警,姚某及朱某见状遂逃跑。案发后,姚某于2014年3月1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同他人以暴力手段轮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姚某同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案发后,姚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自作孽不可活呀





作者: 好飒一个琳    时间: 2014-11-18 13:59
我记得在那个贴子看过。。。。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4:02
寿司 发表于 2014-11-18 13:59
我记得在那个贴子看过。。。。

在哪

作者: 坠羽    时间: 2014-11-18 14:04
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4:04
坠羽 发表于 2014-11-18 14:04
自作孽不可活。

所以你要小心了

作者: 坠羽    时间: 2014-11-18 14:11
小潔 发表于 2014-11-18 14:04
所以你要小心了

求强暴。

作者: 小习惯    时间: 2014-11-18 14:11
可怕!


作者: 默默守望着你    时间: 2014-11-18 14:14
自作孽啊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4:17
坠羽 发表于 2014-11-18 14:11
求强暴。

等着,帮你叫了一位大婶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4:17
默默守望着你 发表于 2014-11-18 14:14
自作孽啊

是的!!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4:17
小习惯 发表于 2014-11-18 14:11
可怕!

摸摸大!!

作者: qzouhan    时间: 2014-11-18 14:42
最恨这种人

作者: 花哥    时间: 2014-11-18 14:44
小心那天你也这样

作者: 坠羽    时间: 2014-11-18 15:07
小潔 发表于 2014-11-18 14:17
等着,帮你叫了一位大婶

自己享用吧。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5:11
qzouhan 发表于 2014-11-18 14:42
最恨这种人

嗯嗯!!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5:11
花哥 发表于 2014-11-18 14:44
小心那天你也这样

我可是很机智的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5:20
坠羽 发表于 2014-11-18 15:07
自己享用吧。

你是我弟弟,还是你用吧

作者: 阿星    时间: 2014-11-18 16:13
不会花点钱么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6:37
阿星 发表于 2014-11-18 16:13
不会花点钱么

这个能花钱么

作者: xiaoda    时间: 2014-11-18 16:55
好强大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18:30
xiaoda 发表于 2014-11-18 16:55
好强大

你到底有没有看贴的

作者: 花哥    时间: 2014-11-18 18:56
小潔 发表于 2014-11-18 15:11
我可是很机智的

没发现

作者: 欢欢    时间: 2014-11-18 19:00
你要注意了

作者: 阿星    时间: 2014-11-18 19:00
小潔 发表于 2014-11-18 16:37
这个能花钱么

要搞自己花钱啊
干嘛去弄人家不愿意的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22:31
花哥 发表于 2014-11-18 18:56
没发现

因为你眼拙了!→_→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11-18 22:32
欢欢 发表于 2014-11-18 19:00
你要注意了

扯我身上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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