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457只国家二级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死体,被剥掉鳞片后冷冻在广州白云区某民宅一楼的车库里。在我国只要贩卖一只穿山甲即可被判刑,16只以上即为特别重大刑事案件。9月11日上午,羊城晚报记者在现场获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9月11日7时30分,接到群众举报的广东省森林公安,联合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派出20多名执法人员迅速出击。执法人员侦查后发现,在白云区石井镇张村风度花园小区11栋103车库前,有四人正在将被举报装有冷冻穿山甲死体的泡沫箱往仓库门前的车上搬运。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控制了这4名犯罪嫌疑人。把泡沫箱打开后发现,里面装的正是穿山甲。在车库里面靠墙的位置,共摆放有6台冰柜,都存放着大量的穿山甲。经清点后发现,此次查获穿山甲达457只之多。
记者在现场看到,穿山甲已经全部被宰杀,鳞片已被剥去,有的有血渗出,全身蜷缩成一整块,被用保鲜膜包裹后再用塑料袋捆绑。全部穿山甲死体大小不一,保鲜膜外面贴了重量标签,有的只有一两斤,有的重达20多斤。
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李警官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这是其办案经历中最重大的一次。据其介绍,非法贩卖一只穿山甲即可判刑,8只以下为一般刑事案件,8至16只为重大刑事案件,16只以上即为特别重大刑事案件。此次案件已构成特别重大非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案,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不同,严重的可能会被判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些被查获的穿山甲死体将在收缴后做无害化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悉,自7月1日开始,广东省林业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利剑行动”,以打击乱垦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纵火烧山等涉林违法犯罪为重点。目前,全省共立案件1335宗,处理人员1369人(次),收缴野生动物9149只(头)。广东省林业厅“利剑行动”24小时举报电话:13828463110。
碉堡了
抱抱 发表于 2014-9-12 14:37
我吃过。。
j694225955 发表于 2014-9-12 15:24
哈哈哈哈哈我也是广州的
奈何 发表于 2014-9-12 18:18
枪毙!
danding111 发表于 2014-9-15 15:46
不懂。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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