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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官方回应3辅警勒索失足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基本属实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9-2 10:46
标题: 官方回应3辅警勒索失足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基本属实
事发英德市城南镇,涉事者已被刑拘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王伟正 实习生陈侃 黄泽杰)近日,有网友举报称,广东英德公安局城南派出所3名辅警敲诈勒索一失足妇女,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对此,英德市公安局回应,目前,涉事3名辅警已被刑事拘留。9月1日,英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此事基本属实。”
  8月30日,网友“苍天有眼哦”在英德当地网络社区发帖,称城南派出所3名辅警敲诈勒索一外地女子,并附上该女子与其中谢姓辅警的微信聊天截图。南方农村报记者在该截图中看到,微信号为“xiexiongying008”的人(谢某),主动向头像为一女子的微xinyong户报信称,“今晚先不要做了,清远市公安局来人了。”
  根据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苍天有眼哦”的举报,可知大概的情况如下:某日,谢某等3人穿着制服,拿着手铐到一女子居住地将其抓走,随后,3人强行与该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在交纳1500元后,该女子被释放。谢某在微信上表示,“如果把你抓到领导那,你应该清楚用1500元能否解决问题?”谢某告诫该女子,“你不想想,自己做生意,出点小钱是难免的。”
  被释放后,该女子离开了英德,但谢某却加了她的微信。在两人的微信对话中,该女子表示上次被吓倒,以后没做(小姐)了,让谢某不要给她发信息、打电话。谢某带着恳求的语气表示,“要我怎么做,你才肯回来(英德)”。谢某还向该女子承诺,如果她以后每天给他们3人各100元,可以保证她(做小姐)的安全。谢某还进一步提出,“我去找你,免费就可以了,”并多次强调,“真的没事的,”“我敢保证。”面对该女子不太相信的情形,谢某主动打开视频与其聊天。视频显示,谢某当时在某派出所。
  此事经网络披露,迅速引起当地网友的关注。目前,该网帖有超过10万人次的点击。8月31日中午,认证为“英德市公安局”的网友在当地网络社区回复称:“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纪委、治安、刑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案组。”
  随后,当地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传唤相关涉案人员。认证为“英德市委市政府”的账号在上述社区回复称,“感谢各位网友对此事的关心,我们会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处理,并进行重点跟踪。”8月31日,举报此事的网友“苍天有眼哦”在网上发帖,称纪委找到谢某,谢某还说没见过那女子,不认识那女子,称有人污蔑他。8月31日晚10点多,“英德市公安局”补充回复称,经公安局机关初步审查,我局已将谢某、徐某、范某3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9月1日,南方农村报记者致电城南派出所,该所工作人员称对此事不是很了解。英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涉事3人都是辅警,网上举报的情况“基本
  属实“,具体情况不便在电话中透露。英德市公安局另一负责人在电话中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按照宣传纪律,此案还在侦查中,暂时没有更多的消息通报,以”英德市公安局“8月31日在当地社区的两次回复为准。
    这种辅警真垃圾,拉去打靶!!

作者: 抱抱    时间: 2014-9-2 10:51
恶心。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9-2 10:52
辅警永远都是背黑锅的命

作者: 我爱刷贴吧    时间: 2014-9-2 10:58
通报,以”英德市公安局“8月31日在当地社区的两次回复为准。
    这种辅警真垃圾,拉去打靶!!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9-2 11:16
我爱shua贴吧 发表于 2014-9-2 10:58
通报,以”英德市公安局“8月31日在当地社区的两次回复为准。
    这种辅警真垃圾,拉去打靶!!
...

对的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9-2 11:17
美女罢了 发表于 2014-9-2 10:51
恶心。

对的。。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9-2 11:17
smoke 发表于 2014-9-2 10:52
辅警永远都是背黑锅的命

这社会太黑了

作者: 人气婊    时间: 2014-9-2 11:34
(๑•ั็ω•็ั๑)这么人也能当警察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9-2 11:42
人气婊 发表于 2014-9-2 11:34
(๑•ั็ω•็ั๑)这么人也能当警察

说得对

作者: z1132701453    时间: 2014-9-2 11:52
这社会就是这样  太黑暗了有点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9-2 11:56
z1132701453 发表于 2014-9-2 11:52
这社会就是这样  太黑暗了有点

说得对

作者: z1132701453    时间: 2014-9-2 12:01

谢谢楼主分享  楼主好人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9-2 12:02
z1132701453 发表于 2014-9-2 12:01
谢谢楼主分享  楼主好人

不用。这不用感谢,只是发帖。你也可以

作者: 细嗅蔷薇    时间: 2014-9-2 12:05
失足也难混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9-2 12:07
细嗅蔷薇 发表于 2014-9-2 12:05
失足也难混

对的。。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9-2 13:01
0.000000001秒 发表于 2014-9-2 11:17
这社会太黑了

是的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4-9-2 13:07
smoke 发表于 2014-9-2 13:01
是的

对的。。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9-2 13:33
0.000000001秒 发表于 2014-9-2 13:07
对的。。

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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