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殇国际
标题:
广告法修订:明星代言产品须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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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气婊
时间:
2014-8-25 16:59
标题:
广告法修订:明星代言产品须先使用
【广告法修订:明星代言产品须先使用】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增加广告荐证者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这意味着,明星等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这下我们不是小白鼠了 明星成小白鼠了
作者:
泰勒爱人
时间:
2014-8-25 17:05
乳齿棒
作者:
抱抱
时间:
2014-8-25 17:06
这个赞-。-
作者:
人气婊
时间:
2014-8-25 17:09
美女罢了 发表于 2014-8-25 17:06
这个赞-。-
必须的
作者:
暖男
时间:
2014-8-25 17:33
噗,那汪东城代言的姨妈巾,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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