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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厦大博导诱奸多名女生 专家:诱奸不构成犯罪 [打印本页]

作者: 惊蛰    时间: 2014-7-13 14:27
标题: 厦大博导诱奸多名女生 专家:诱奸不构成犯罪

7月10日,一篇称厦大教师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疯转。厦大人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被指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历史系迅速作出回应要求校方给说法,被网友称为“院系倒逼校方给说法”。

昨天上午,厦门大学就厦大教授被指诱奸多名女生发表声明,表示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网曝

厦大女生发帖暗批吴春明

7月10日,在网上疯传的博文名称为《对汀洋的声援——控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附床照)》。

昨日,京华时报记者浏览“汀洋”的微博,该微博个人信息显示,毕业于厦门大学,天秤座。

针对网传的博文《声援》,汀洋在10日23时的一条微博承认,“我上月发表的一篇微博,在这月终于有受害女生敢站出来了,谢谢你的声援”。

汀洋在该微博后面还附上了她发布于今年6月18日的一条微博,微博强调“厦大考古女生尤其要注意保护自己”,微博主文标题为《考古女学生防“兽”必读》,文中暗指“吴春明”为淫兽教师。

微博文中强调,淫兽教师以指导女学生论文为由,制造二人独处机会,伺机上下其手。事后以毕业工作保研保博为名,或利诱或威逼。被利诱威逼成功者大有人在,这样淫兽教师愈发得意,自说为: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各取所需。

昨日14时许,汀洋再发微博声明,自己及声援她的女学生们所针对的只是吴春明教授一人的淫兽行为,与厦门大学整体无关。

近日同校女生发帖声援

7月10日14时08分,《声援》一文在网上出现并开始疯转。

博主“青春大篷车”在文中披露了吴春明以学术经费开房,以及其常去的幽会地点,并随文附了吴春明在酒店裸露上身的酣睡床照。

“青春大篷车”称自己本身也是受害者,看到吴春明狡辩抵赖,并污蔑汀洋,觉得有必要澄清事件真相,还受害者清白。

“青春大篷车”表示,汀洋所写《考古女学生防“兽”必读》,完美诠释了吴春明引诱女学生的步骤,与其经历如出一辙,应并非偶然,吴春明勾引女学生一说也绝非空穴来风。

“青春大篷车”文中强调,经过考虑,其选择将证据公之于众,让淫兽(吴春明)再无狡辩的借口。

“青春大篷车”随后描述,吴春明是其导师,以各种理由迫使其与之保持长时间的暧昧关系。

根据《声援》一文,受害女生不在少数,“因为女生不愿声张,更不愿回首耻辱记忆,给了吴春明隐瞒罪行继续为祸他人的机会。”

进展

历史系发信函中止其履职

昨日下午,京华时报记者联系上厦大人文学院一名老师,该老师告诉记者,网传历史系给全体教师发函一事属实。网络上信函内容也确为该院历史系所发信函。

据网上图片显示,厦大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于7月11日向全系教师发送了一封信函,信中指出,针对吴春明所涉事件,经历史系主任、系教授委员会主任鲁西奇教授提议,历史系教授委员会、系务会联席会议协商表决,决定中止吴春明在历史系教授委员会履职,直至上级领导部门对其所涉事件做出结论。

根据该信,厦大历史系提请学院党政、院教授委员会及学校相关领导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吴春明教授所涉事件展开调查,以给包括吴春明教授在内的历史系师生一个“说法”。

有网友指出,历史系此举有倒逼学校和学院的意思。

昨天,针对此次事件中涉及的汀洋和青春大篷车的身份问题,京华时报记者进行了反复核实,厦大不止一位不愿具名的老师向记者证实,青春大篷车和汀洋确实是该校历史系学生。同时,记者就此也通过微博多次私信青春大篷车和汀洋,但两人均未回复。

系主任否认网上公开发函

网传多位厦大老师更是转发了对此事件的“神评论”:现在,历史系教授得球,他机敏地将球传到朱校长脚下。朱校长一边盘带,一边看其他校领导的位置。他是伺机传球呢还是直接带球突破?但不管怎么样,厦大队都将创造历史。

昨日下午,京华时报记者多次拨打涉事人之一吴春明手机,均被挂断。

京华时报记者还联系上历史系主任鲁西奇,鲁主任表示自己生病正在医院治疗,“我现在不方便回答任何问题”。针对记者问网上传播历史系信函一事,鲁主任说历史系从来都没有在网上发过任何信函,并反问记者:“你在网上都看到了,还问我干啥?”

厦大中止其导师资格开始调查

昨日10点36分,厦门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厦门大学”发表声明,声明称:我校已收到有关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

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我校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专家

诱奸不构成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

洪道德表示,诱奸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是一个民间用语。诱奸是指使用花言巧语诱骗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如果被引诱的女方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发生性关系也没有违背其意愿,那么对于实施引诱的一方来说,并不构成犯罪。

而对于网友所说,有女生因被吴春明引诱从而割腕自杀的情况,洪道德表示,因为情感、道德方面的缺陷造成对方想不开实施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实施了不道德行为的人并不负刑事责任。

洪道德表示,如果女学生所说诱奸属实,那么对于吴春明可以有行政上或者党纪上的处理,但是还不构成刑事犯罪。

学校应建学生自治会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昨天,教育专家熊丙奇表示,一提到教师对学生的伤害,大众普遍想到的是师德问题。目前对师德的讨论一定程度上是矮化了师德、纵容了犯罪。目前,学校在行政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熊丙奇说,目前对学生和教师的培养、考核中,学校的行政意图过于强烈,学生没有学生自治委员会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在学校、教师、学生中,学生是先天的弱势群体,在学生评价方面,学生很容易面临不公平。而在学生毕业、保研等方面,教授的职权过大,有人会利用保研等对学生行使威权。他表示,这些内容原本应该由教师委员会对学生进行评价,现在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授。

他说,现在呼吁建立现代大学管理制度,但行政治校的情况依然很严重,很多问题也是行政治校的结果,师生之间欠缺健全的评价体系。在国外,在教师管理方面有健全的利益回避机制,甚至不允许老师和学生谈恋爱,以避免对学生利益造成损害。同时,国外大学也有健全的学生自治委员会制度,维护学生自身权益。而现阶段,大学里尽管有学生会,但存在严重的行政化特点,无法真正为学生利益代言。

现阶段,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尚无法一蹴而就,熊丙奇认为,可以从能做的地方入手,将行政、学术、司法职责方面分清,而不是混合起来。此外,应该严肃问责制度,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任。

真心无语了,现在老师都这样了,还好我是纯汉子。。
好基友@我来学习的



[groupid=114]NO.1大神聚集地[/groupid]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7-13 14:29
诱奸不构成犯罪?

作者: 惊蛰    时间: 2014-7-13 14:29
smoke 发表于 2014-7-13 14:29
诱奸不构成犯罪?

专家说滴。

作者: 阿星    时间: 2014-7-13 14:30
诱奸属于自愿吧

作者: 荒无々    时间: 2014-7-13 14:32
哈是可以哈

作者: 御姐控丶Ver    时间: 2014-7-13 14:44
诱奸不属于强奸啊   你情我愿的!!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7-13 14:47
rama291041610 发表于 2014-7-13 14:29
专家说滴。

真流弊

作者: 益达    时间: 2014-7-13 14:57
自愿滴=-=  

作者: 麻辣香锅    时间: 2014-7-13 16:34
卧槽
简直无情

作者: 13722650192    时间: 2014-7-15 00:51
流氓有文化

作者: 小微威    时间: 2014-7-15 09:04
有文化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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