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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因家中被扔粪报警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18:07
标题: 女子因家中被扔粪报警求助
本帖最后由 _晓陈 于 2014-6-24 19:13 编辑

正在做早餐 阳台飞来一坨屎

  物业排查但无结果,业主已报警求助

  南都讯 记者刘辉龙 昨天早上8点40分,家住黄江中惠珺庭11楼的何小姐在家中做早餐时,一包用白色塑料袋装着的粪便突然从高空坠下,粪汁甚至溅射到客厅里。“飞来粪便”让她和家人非常气愤。目前,何小姐已报警求助,小区管理处为其清污后也派专人跟进此事。

  业主:遭遇“粪弹”袭击

  “当时我在厨房里煮鸡蛋做早餐,忽然听到阳台‘啪’的一声响。我走出一看,饭厅的地板上竟沾有粪便”,何小姐说,她走出阳台准备清理时,发现阳台上有一个塑料袋,袋子已破裂,周边都是粪便。

  “想起来就恶心”,何小姐气愤地说,连接阳台的饭厅和厨房都溅了一地,房子内充满臭味,一家人吃饭都没胃口。但她认为,此事可能只是个意外,“或许楼上有人装修,厕所没搞好,装修工人一时用这样的方法‘应急’。”事发后,何小姐曾向管理区投诉,并报警求助。随后赶来的小区物管工作人员逐层排查,但至今没有线索。

  物业:每栋楼都有贴警示

  “之前小区也有出现过高空抛物,但像她这样的遭遇还是第一次”,中惠珺庭楼盘物业工作人员黄小姐表示,事发后物管工作人员从11楼往上排查,但现在还没有头绪。据介绍,该楼盘每栋楼的入口处,都贴有温馨提示,可还是有业主高空抛物。

  “我们也只能提醒、告知、劝解业主不要高空抛物,而没有执法权和处理权”。黄小姐表示,物业部门准备发短信通知业主,在小区内搞一些宣传,提高业主的文明意识。同时加强巡逻,及时清理高空抛物。

  追责之困

  律师:取证困难 处罚不易

  高空抛物造成损失和伤害该怎么处罚?广东智捷律师事务所熊律师解释,如果高空抛物的行为没有直接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但对小区的环境产生了破坏,通常认为高空抛物是违反了业主公约。但业主公约只是全体业主对居住在小区里自身行为的一个承诺,通常不具有强制力,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也没有相应的执行机构,只具有道德上和舆论上的约束力。

  熊律师表示,现实中高空抛物的取证比较困难。但由于高空抛物行为往往是一人所为,确定谁是肇事者,是此类案件最普遍、最棘手也是最易引发争端的问题。抛物者难以找到,受害一方无奈之下只能对楼内众多居民包括物业公司提起诉讼。

  相关链接

  高空抛物典型判罚案例

  2000年5月10日夜,市民郝某路过学田湾正街65号和67号楼下时,一只从天而降的烟灰缸将其当场砸昏。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24户居民中的22户共同分担16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2006年5月31日晚,深圳向南小学学生小宇经过一幢名叫“好来居”的高层居民楼时,被楼上掉下的一块方形玻璃砸死。小宇的父母遂将好来居二层以上73家住户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0多万元。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73户居民有过错行为,但物业公司有管理疏忽行为,因此判决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73户居民不承担赔偿责任。

  2007年1月,一名女士抱着女婴经过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一幢楼下时,一块由高空抛落的瓷片击中毛太太怀中的女婴。事后,受害方以共同危险行为为由,将该幢楼18户人家告上法院,索赔5万多元。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扔瓷片行为不是18户人共同的,因此不算实施共同侵害,应属于普通侵权,应找到具体侵权者由其赔偿。但由于证据不足、找不到扔瓷片的人,故法院不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连个摄像头都没,好渣的小区,另外没事抛粪便的
人也太恶心了吧




作者: 離訴    时间: 2014-6-24 18:36
楼上往楼下扔东西的人,什么心态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4 18:47
你的看法呢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19:03
smoke 发表于 2014-6-24 18:47
你的看法呢

我也想扔粪便给你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19:04
離訴 发表于 2014-6-24 18:36
楼上往楼下扔东西的人,什么心态

变态心理呗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4 19:11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4 19:03
我也想扔粪便给你

我靠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19:13
smoke 发表于 2014-6-24 19:11
我靠

说着就想拉了  撤了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4 19:25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4 19:13
说着就想拉了  撤了

一边玩去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19:36
smoke 发表于 2014-6-24 19:25
一边玩去

偏不要。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4 19:40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4 19:36
偏不要。

快去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19:43
smoke 发表于 2014-6-24 19:40
快去

再见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4 20:09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4 19:43
再见

再贱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20:10
smoke 发表于 2014-6-24 20:09
再贱

回来了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4 20:21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4 20:10
回来了

再贱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20:21
smoke 发表于 2014-6-24 20:21
再贱

不再贱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4 20:23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4 20:21
不再贱

继续再贱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20:45
smoke 发表于 2014-6-24 20:23
继续再贱

继续不再贱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4 20:50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4 20:45
继续不再贱

继续贱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21:02
smoke 发表于 2014-6-24 20:50
继续贱

洗澡去  再见

作者: 扒皮    时间: 2014-6-24 21:02
这点小事啊!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21:03
扒皮 发表于 2014-6-24 21:02
这点小事啊!

泼到脸上才是大事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4 21:08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4 21:02
洗澡去  再见

再贱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23:05
smoke 发表于 2014-6-24 21:08
再贱

又出现了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4 23:18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4 23:05
又出现了

还贱?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4 23:23
smoke 发表于 2014-6-24 23:18
还贱?

只对你贱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5 00:11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4 23:23
只对你贱

好贱的说

作者: 橘子丶    时间: 2014-6-25 00:53
奇葩。。
作者: 橘子丶    时间: 2014-6-25 00:54
精神和神经 两方面的毛病他都占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5 08:58
smoke 发表于 2014-6-25 00:11
好贱的说

不敢当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5 09:31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5 08:58
不敢当

有什么不敢当的啊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5 17:58
smoke 发表于 2014-6-25 09:31
有什么不敢当的啊

再见

作者: Legend    时间: 2014-6-25 18:01
真丧病的人

作者: _晓陈    时间: 2014-6-25 18:05
Legend 发表于 2014-6-25 18:01
真丧病的人

是得~~~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6-25 18:08
_晓陈 发表于 2014-6-25 17:58
再见

再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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