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受重伤,行凶男子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男子因联想到父母对其不好,在接受沐足女技师的服务后,突然向女技师行凶,将受害人割喉后还划了其身体数刀,造成受害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记者昨日获悉,被告人邹某(男,1978年生,初中文化,无业)被东莞市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9月8日17时许,被告人邹某随身携带弹簧刀来到寮步镇红荔路某酒店附近路段。19时30分许,邹某心情烦躁,意欲到某酒店不付钱消费,故意挑起事端。
在酒店咨客的介绍下,邹某选择了沐足项目。沐足期间,女技师即被害人何某与邹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两人聊家常。当得知何某与家人关系很好时,邹某联想到父母对其不好,刹那间情绪激动。
邹某先用左手卡住何某头部,接着从裤袋拿出弹簧刀,最后持刀朝何某的喉咙位置横割一刀。在何某挣扎过程中,邹某再次持弹簧刀划了何某的身体数刀,并将弹簧刀扔进洗手间,最后从酒店四楼楼梯逃至一楼。
作案后,邹某跑到马路对面的治安岗亭向治安员称其杀人了。公安人员接报后赶赴现场,将邹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何某所受损伤为重伤。
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Legend 发表于 2014-6-20 17:41
这个人真可怕
猫咪 发表于 2014-6-20 17:49
狮虎你怎么可以杀人。洗脚就算了还这样!
鬼达王 发表于 2014-6-20 18:06
可怕。。。
深渊77 发表于 2014-6-20 18:23
我勒个去。。。
情何以堪199 发表于 2014-6-21 14:49
这地方太乱了
龙怨天 发表于 2014-6-21 15:36
哎 真可怕啊
厚音大叔 发表于 2014-6-21 17:07
好东西 看看吧
你是我的眼 发表于 2014-6-21 17:25
这是不是太冤了
子木12 发表于 2014-6-21 19:04
工作需谨慎
子木12 发表于 2014-6-22 16:42
心态很重要
smoke 发表于 2014-6-22 17:15
是啊
顾久 发表于 2014-6-22 17:29
不敢出门了。这个世界待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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