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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QQ倒卖个人隐私,1.5万条赚1500被捕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星    时间: 2014-4-29 13:14
标题: QQ倒卖个人隐私,1.5万条赚1500被捕
为何我们会受到那么多垃圾短信?
那是因为我们的资料被卖了

男子申某利用QQ在互联网上非法购买1.5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并将其转手卖给其他QQ好友,从中牟利约1500元。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申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3月开始,现年35岁的湖南男子申某租住在大朗镇富安路某出租房,在互联网上向QQ昵称为“一直在努力”、“车主资料”等的好友非法购买1.5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并将所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卖给QQ昵称为“金银满屋”等的好友,从中牟利约1500元。
同年9月,公安机关将申某抓获,在当场缴获的电脑里提取出113个存有公民个人信息的文档。
法院经审理认为,申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申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作者: 13666889903    时间: 2014-4-29 13:18
太可恶了

作者: 他入我梦    时间: 2014-4-29 13:24
太可恶了

作者: smoke    时间: 2014-4-29 13:37
这个已经见怪不怪了

作者: 益达    时间: 2014-4-29 13:42
太可恶了

作者: 依阳0娜    时间: 2014-4-29 14:00
被捕好,太可恶了
作者: lanxiluo    时间: 2014-4-29 14:02



真讨厌啦

作者: 博士中    时间: 2014-4-29 14:21
我去。牛逼

作者: 这思念这么浓    时间: 2014-4-29 14:21
难怪垃圾信息那么多

作者: Mberz1Baidu    时间: 2014-4-29 14:22
。。。才1500...就被捕了么。。

作者: 阿星    时间: 2014-4-29 16:57
Mberz1Baidu 发表于 2014-4-29 14:22
。。。才1500...就被捕了么。。

强奸未遂还判刑呢

作者: Mberz1Baidu    时间: 2014-4-29 17:40
阿星 发表于 2014-4-29 17:57
强奸未遂还判刑呢

。。也是哦

作者: 八月丶    时间: 2014-4-29 18:29
有的还打电话!

作者: 郑小锴    时间: 2014-4-29 19:32
好可恶啊  星星 你是不是也在这样做  老是交待

作者: 蓝猫    时间: 2014-4-29 21:51
少的可怜,允悲

作者: 阿星    时间: 2014-4-29 22:07
郑小锴 发表于 2014-4-29 19:32
好可恶啊  星星 你是不是也在这样做  老是交待

请问有和资料?

作者: 阿星    时间: 2014-4-29 22:11
Mberz1Baidu 发表于 2014-4-29 17:40
。。也是哦

你去试一试


作者: Mberz1Baidu    时间: 2014-4-29 22:13
阿星 发表于 2014-4-29 23:11
你去试一试

不去,,。你肿么不去!

作者: 阿星    时间: 2014-4-29 23:26
Mberz1Baidu 发表于 2014-4-29 22:13
不去,,。你肿么不去!

我才不去做那傻事

作者: 郑小锴    时间: 2014-4-29 23:40
阿星 发表于 2014-4-29 22:07
请问有和资料?

。。。。
作者: Mberz1Baidu    时间: 2014-4-30 00:02
阿星 发表于 2014-4-30 00:26
我才不去做那傻事

啊哈哈!去吧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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