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名下多九套房是怎么回事?据了解巴南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李女士起诉至巴南区法院,诉称双方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李女士购买原告开发的9套商品房,每套房售价100万余元。但李女士却一直声称自己从来没有买过房,而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李女士就办理了离婚手续。
近日,重庆巴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女子名下多九套房经济纠纷案。没有买房名下却多出了九套房产,谁在盗用自己的名义,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李女士介绍,她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在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从来没与人发生过纠纷。2015年2月,她被公司领导叫到办公室,并将其身份证借走了1小时后归还。当时,只是公司新人的她不以为意,也没细问是怎么回事。
2016年初,她曾接到过骚扰电话,称让她去房管局办理手续,隐隐约约提到了多套房产的事。当时,李萍还以为是接到了诈骗电话,将对方拉入了黑名单,此后便没有在意此事。5月23日,巴南区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李萍起诉至巴南区法院,李女士至今未支付房款,但合同已办理网签,公司无法再次向他人出售。诉请李女士解除合同及网签手续、同时返还房产、支付违约金30多万元。
在庭审中,李女士表示对购房完全不知情,并确信自己没在任何文件上签字,且没有占有任何涉案房屋,直到官司缠身,才意识到当初随意出借身份证犯了大错。法官经过初步审查和走访、调查,涉及9套房合同均未经李女士签字,即合同未成立。
原告表示,唯一的要求就是解除房屋网签以便公司向他人另行出售。庭审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原告向李女士赔礼道歉,李女士配合原告解除9套房的网签手续。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市民,居民身份证是证明自己中国公民身份的证件,也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法定证件,它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自己的身份证一定要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更不能将其随意出借,以避免类似不必要的麻烦。
看法 好吧以后身份证不借了,可是,要怎样礼貌的拒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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