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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女辅警发警服自拍不雅照被辞退 [打印本页]

作者: bujing1104    时间: 2016-5-11 17:53
标题: 美女辅警发警服自拍不雅照被辞退

网友“@小天屎和老天翔的故事”发布的一组着警服自拍不雅照引起争议,网友批评其说,“请你不要穿着警服拍这些照片并上传网络”。澎湃新闻5月10日从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了解到,发布不雅警服自拍照的博主此前是振兴分局的辅警,因个人微博发布不雅自拍图片造成不良影响,分局已将该女辅警辞退。

“@小天屎和老天翔的故事”个人微博在5月10日已经无微博显示,但她穿着警服拍下的自拍仍在微博上被转发,她的自拍照因下身只着平角短裤被网友认为是“不雅照”。她微博个人资料显示,其单位是“丹东市振兴公安分局”,毕业学校则填写为“辽宁警察学院”。


但“@小天屎和老天翔的故事”的微博很快就招来批评,网友“卖灯王”评论说:“请你不要穿着警服拍这些照片并上传网络!另,你刚毕业穿一杠三的警服且浓妆艳抹的合适吗?@辽宁警察学院 贵校有不少学生喜欢穿警服拍这些照片么,能否恳请加强管理?”澎湃新闻注意到,辽宁警察学院团委5月6日晚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经查,‘小天屎与老天翔的故事’系我校2015届非公安专业毕业生王某,毕业后在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任辅警。其在个人微博发布不雅警服自拍照,造成恶劣影响,已被辞退。此事件亦暴露出我校在非公安专业学生教育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我们将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严格各项纪律要求,杜绝再发生类似事件,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而后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官方微博@丹东平安振兴 发布消息称:王某,系我分局一名辅警,由于在个人微博发布了不雅观的自拍图片,造成不良影响,现已对其予以辞退,并收回警辅服装及标识。“@小天屎和老天翔的故事”微博现在已经无微博显示。微博截图。

我的看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2号
第七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作者: 磊    时间: 2016-5-11 18:17
神级网友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6-5-11 19:30
真是恶心

作者: w801288168    时间: 2016-5-13 07:52
很喜欢公务行列的Y照,能有分享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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