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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家暴被丈夫割鼻子:他说鼻子最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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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争青争
时间:
2016-4-21 08:20
标题:
女子遭家暴被丈夫割鼻子:他说鼻子最好看
李云(化名)受伤前照片。
李云鼻子被割后仍在治疗。网络截图
李云出具的鉴定书显示伤残达重伤二级。受访者供图
“他说我鼻子最好看就让我没有鼻子。”昨日上午,浙江台州一名女子李云(化名)发网帖称,结婚8年以来长期遭到丈夫家暴虐待,去年4月丈夫将自己的鼻子割掉。李云称,目前整形诊断费用已近十万元,总花费至少30多万。
昨晚,新京报记者从台州温岭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获悉,该案类别为故意伤害,嫌疑人龙某某已于去年6月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目前仍处于刑拘在逃状态。
丈夫用眉刀割下鼻子
昨日11时许,李云发布网帖称,自己与丈夫结婚8年,长期受到丈夫虐待,“为了孩子一直默默忍受,没想到他越来越过分,竟然割掉了我的鼻子。”
李云告诉新京报记者,去年4月1日凌晨,丈夫喝多了酒回到两人租住的屋里与其发生争吵。“我躺在床上睡觉背对着他,他用刮眉毛的刀片割了一下我鼻子,他说我鼻子最好看就让我没有鼻子。”
李云称,当时以为丈夫用手指甲刮自己的鼻子,流血之后才发觉不对,随后丈夫用毛巾勒住其脖子。“这时,我无力反抗只能用手拉住毛巾,他就狠心扯下没有割掉的鼻子。”李云称自己忍不住大哭起来,熟睡的孩子被惊醒,丈夫看到孩子哭泣后才松开毛巾。
李云称,当时自己处于危险状态,不敢报警,几天后,温岭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警并立案,随后进行法医学鉴定。
刀伤构成重伤二级
李云向新京报提供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显示,李云的丈夫龙某某,湖南人,于2015年4月1日0时10分许,在温岭市城东街道汇头村某区出租房内与妻子李云发生口角,后用刀片割伤李云鼻部,经法医鉴定,李云的人体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警方于去年4月14日立案,案件类型为故意伤害案,在逃类型为刑拘在逃。
昨日20时许,新京报记者从温岭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获悉,龙某某目前仍处于刑拘在逃状态,其对妻子鼻部的伤害构成二级重伤。据该案办案民警介绍,警方立案后对龙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目前龙某某仍在逃,警方已经将其列为全国网上在逃人员。
李云出示的温州和平整形医院诊断费用已将近十万元,李云告诉记者,已经在整形医院做了第一次手术,还需多次手术,总花费至少需要30多万元。
李云说,事后,亲朋好友为李云筹集了六万元,接受了第一次手术,随后陆续住了三个月院,出院后因为没有收入来源,无法给孩子提供生活和学习费用。“本来她去年就该上小学一年级了,面对这高昂的费用我实在没有能力,所以选择在网上曝光,也是提醒一下正在忍受家暴的女性,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李云说。
李云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是湖北人,丈夫是湖南人,比自己年长10余岁。夫妻俩在台州温岭打工,育有一儿一女。去年3月,李云将7岁女儿接到身边办理上学事宜,4岁的儿子留在老家由奶奶照顾。
“我不敢回家离婚,也见不了儿子。”李云说,事发后,丈夫不见踪影,自己与其家人也未有任何联系。李云告诉记者,与丈夫结婚8年以来,长期遭受殴打家暴,最严重的一次是丈夫在大街上将其头部推撞向电线杆,导致昏迷住院10几天。“每次都想离婚,但打完我之后他又各种哄劝承诺,想着孩子就心软了。”李云说,丈夫家中比较传统,自己与丈夫是二婚,丈夫与前妻育有三个女儿。李云表示,与丈夫相识时并不知道他有婚史和孩子。
事发后,李云被送往附近医院,被告知鼻子无法治疗。李云说,在医生建议下,李云来到温州和平整形医院寻求治疗,“这里医生当时也吓傻了,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李云说,整形医院无法保证治疗效果。随后,李云得知可以给鼻子做假体,“得做好几次,但费用很高,最少要30几万。”李云表示,自己知道高昂的费用后再次被打击,打算放弃。
李云告诉新京报记者,一年来经过断断续续的治疗,已花费近十万元,目前自己基本靠嘴呼吸。
■ 追访
丈夫施暴该担何责
仅少许鼻根及两侧鼻翼残存;可追刑责
温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于去年4月7日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李云鼻子自鼻梁中段以下缺损,鼻子大部分缺失(约70%左右),仅少许鼻根及两侧鼻翼残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相关规定,鉴定意见为李云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称,依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韩骁表示,对于丈夫割掉妻子李云鼻子的行为,依据有关刑事法律对其进行认定,该行为造成被害人“身体器官的缺损”与“器官功能丧失”,应认定为法律规定的“严重残疾”。被害人妻子的伤害程度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属于“特别严重残疾”,依据刑法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李云可以因自己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李云母子可如何维权
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向妇联等求助
李云遭家暴致残的案件过去近一年,今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实施。该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作者:
TXN童小柠
时间:
2016-4-21 08:26
吓人!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6-4-21 12:30
可怕呀
作者:
smokes
时间:
2016-4-22 11:14
可怕这个我看了
作者:
西门吹穴
时间:
2016-4-25 10:23
宰了他
作者:
西门吹穴
时间:
2016-4-25 10:23
煮熟吃了
作者:
9号好人啊
时间:
2016-4-25 12:44
真是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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