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殇国际

标题: 女子因丈夫性无能欲离婚 丈夫:10万彩礼还我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晕哥哥    时间: 2016-2-23 08:54
标题: 女子因丈夫性无能欲离婚 丈夫:10万彩礼还我
镇海法院刚刚判的这个离婚案子,是从“行不行”开始的。

去年2月,30多岁的王丽(化名)认识了35岁的徐海(化名),两个人接触一个多月后,感觉相处还算融洽,于是,在双方父母催促下很快登记结婚。

洞房花烛夜,王丽却感觉出了异样。因为在那件事上,尽管双方都很努力,也还是没有把事办成。新郎说自己还是第一次,新娘想想也是,再加上累了一天,也没有太在意。

然而,王丽没有想到的是,婚后一个月里,老公还是不行。

于是,她拉着老公去了趟医院。医生的话让王丽很是郁闷:医生说徐海有生理缺陷,需要做生理和心理治疗。

徐海却坚信自己心理没问题,拒绝治疗,两人矛盾激化。

王丽提出离婚,徐海说,离婚可以,但得把10万彩礼钱一分不少还出来。

钱,又成了新问题。

到了去年夏天,也就是结婚3个多月后,王丽以无法过性生活、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镇海法院申请离婚。

当时,审判法官认为,王丽称夫妻感情破裂,但徐某予以否认,王丽又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 那一次,王丽的离婚请求被驳回。

之后半年里,两人均试着给感情加温,但还是没有成功。2015年12月,王丽再次到法院起诉与徐海离婚。

近日,法院通过调查取证,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不过,彩礼不需要退回。

为什么王丽的结婚彩礼不用退回,法官是如何考量的?

原来,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这个案件中,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且徐海未提供证据证明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王丽亦不同意返还彩礼,所以徐海要求返还彩礼的意见不予采纳。

作者: 小晕哥哥    时间: 2016-2-23 08:54
点评 对于这样欲望强烈不知羞耻的女人我只想说三个字:联系我!

作者: 广州    时间: 2016-2-23 09:42
好 支持   

作者: CAOJIXIA    时间: 2016-2-23 09:44
哈哈哈

作者:     时间: 2016-2-23 09:49
厉害(ง •̀_•́)ง

作者: 西门吹穴    时间: 2016-2-23 10:07
小晕哥哥 发表于 2016-2-23 08:54
点评 对于这样欲望强烈不知羞耻的女人我只想说三个字:联系我!

机智

作者: 鬼鬼    时间: 2016-2-23 10:58
这女的这么饥渴

作者: y村上的猫    时间: 2016-2-23 11: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青青子衿。    时间: 2016-2-23 14:13
谢谢分享

作者: 月光威龙爱疯    时间: 2016-2-23 16:33
666666666666666

作者: 慕名    时间: 2016-2-23 20:28
支持,





欢迎光临 梦殇国际 (https://714.hk/)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