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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人死后仍续领养老金 5771套保障房空置超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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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zza123008
时间:
2015-7-29 23:31
标题:
241人死后仍续领养老金 5771套保障房空置超一年
今天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显示,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当年预算收入341.55亿元,当年支出242.5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17.4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
项目早已完成
仍连年拨预算
审计报告披露了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的审计情况,包括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部分。2014年广东的“钱袋子”存在哪些问题?
●一般公共预算——
省审计厅在对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中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更为严重的是,个别专项资金存在项目已完成但仍在继续安排预算的情况。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就已完成,但2011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了预算额度108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
审计发现,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社保基金预算——
审计发现,由于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名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审计发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有1家省属企业2013年、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省财政未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过千万“三公”经费违规使用
4部门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省审计厅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审计发现,有过千万“三公”经费违规。
A
8部门长期借车77部
社会关注度颇高的“三公经费”,近几年每年都在压缩、减少,但审计结果表明,有些政府部门正在试图把“三公经费”偷梁换柱——
审计报告显示,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77.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79.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B
263次出差未经审批
政府部门会多、出差多,这当中也存在着相当大的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审计报告显示,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79.5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元。
在差旅费的报销使用上,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4.5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45.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93.9万元。
C
101个项目执行率为0
预算执行的刚性差,在历年的审计报告中都屡屡发现,2014年也不例外。主要反映在预算编制的追加和执行率低——
报告显示,有8个部门单位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680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11.18%,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597.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59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D
2.11亿元采购资金违规
在审计中还发现,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主要表现为用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如省法院、省法制办、省伦教蚕种场分别用现金支付了67.6万元、13.8万元、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甚至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包括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shua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E
3.79亿元借款未清理
审计报告披露,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10年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14年度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54亿元。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17.16万平方米。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174.9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8.5万元。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1274.8万元。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9.85亿元。
民生项目资金审计
5000多万促就业资金被挪用
审计报告还公布了对多个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的情况,其中主要的问题在于虚报项目骗取省级财政的补助,以及资金被挪用——
1466万减排资金被挪用
省审计厅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年至2014年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发现有2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146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等支出。有2个市的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在建项目未完成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
有6个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十二五”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任务,其中有1个市2012年和2013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2.6公里,全部未完成;有3个市2012年和2013年共计划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有11座未按计划完成。
1700多万棚户改造资金被套取
在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共计70.84亿元的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768.8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8.4万元。
审计中发现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yinhang贷款资金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公共文化设施闲置率高
省审计厅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市2011年至2014年6月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发现8个市共有74个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申领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33.4万元。有1个市虚报6个项目冒领资金294万元,其中有2个项目150万元用于住宅小区会所装修、私营企业设备采购等支出,有4个项目144万元用于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图书馆等名义支出。有1个市的9个项目单位挪用116.9万元用于场地整修、经营性文艺演出等支出。
审计同时发现,文化设施利用效果不理想。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在抽查的7个市的5个图书馆、83个文化站、63个文化室及其151个电子阅览室中,有74间电子阅览室闲置,占49%,有500台电脑存在故障、闲置、挪作他用等情况,占38.2%。还有2个市的3个公共文化场所被用于出租和开办收费培训班等用途。
400多万培训补贴被冒领
在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年至2014年6月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共计23.19亿元进行审计后,审计厅发现,有6个市的相关部门单位挪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5839.9万元用于日常经费等开支;有6个市未按规定条件和标准发放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涉及金额3059.7万元;有5个市的15个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资金439.2万元。
有5个市的培训机构分别存在违规分解转包培训任务、聘用无资质教师授课、超认定范围开展培训、未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问题。
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35户骗取公租房35套
省审计厅组织对20个市本级及10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4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省本级和深圳市由审计署审计)。审计显示,20个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0.25亿元,完成开工任务3.8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6.37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62万户,完成率分别为110.2%、107.8%、147.6%。
但审计发现,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审计发现,有3个市本级、11个县财政补助资金3.71亿元闲置一年以上。
在保障房的使用分配上,有2个市本级、4个县35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35套;有1个市本级、2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有1个市本级、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416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45.4万元。
另外,审计还发现,部分高速公路多计成本9亿多元。
4个市财政决算审计
5.71亿元借出16年未收回
省审计厅在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4个市201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时发现,有3个市历年借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乡镇或企业的财政资金69.27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其中有5.71亿元借款超过16年;有2个市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年末结转累计28.57亿元。
4个市在财政收支上,也有控制不严之处。有3个市未按规定标准严格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3个市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排污费、预备费等财政资金11.75亿元;有1个市无预算支出3104万元,用于投资项目建设等支出。
企业审计
两企业超发工资1291万元
省审计厅对广新集团、丝纺集团、建工集团、省联合电子公司、航运集团、南粤集团、物资集团等7户省属企业集团、总额1187亿元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7户企业多计资产125亿元,多计负债80.4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44.6亿元。
有4户企业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48亿元资产存在损失风险;有1户企业私设“小金库”237.7万元;有2户企业违规超额发放薪酬或列支工资性支出1291万元;有1户企业提取现金815.8万元用途不明,相关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户企业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合同和施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积极整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84项,对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处理情况
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
已依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对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情况,省审计厅已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监督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已按照省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5年5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3.87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7.56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0.46亿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0.96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19人,有关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9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撰文/羊城晚报记者 黄丽娜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7-30 00:54
请带上个人看法
作者:
9号好人啊
时间:
2015-7-30 03:15
也是可怕
作者:
南忱
时间:
2015-7-30 09:27
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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