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增德勒因伙同另一名罪犯制造2002年四川成都天府广场爆炸案而被判处死缓,从那时起一直在狱中服刑。他虽有藏传佛教僧人的身份,但他的犯罪事实十分清楚,对他的制裁与宗教无关,而是任何重犯都必须接受的依法严惩。而长刑期囚犯病亡狱中在全世界都是经常发生的。
丹增德勒多次上了美国所罗列的中国“政治犯”名单,是美方在人权领域找中国茬经常提起的人名之一。然而美官方清楚丹增德勒的犯罪事实,因此提到他时大多是应景。CECC是2000年成立的专门“监督中国人权”的美官方机构,它代表了美国看待中国人权较为激进的态度,但它说话不起什么作用已被很多美国人习惯,中方当然用不着搭理它。
美方对中国的人权指责几乎从不探讨中国人最关心的民生领域,它的大多数攻击都针对了挑战中国****和破坏社会稳定的那些案件,以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暴恐案件等。它保护的差不多是仇恨中国政治制度的同一类极少数人,它对华使用“人权”这个词时实际上是指那些反体制者的犯罪豁免权,是要求中国法律对那些人网开一面。
早年有过中国为了推动中美关系进展,把个别这类罪犯提前释放并允许他们出境的情况,但随着法治建设不断强化,中国已有很多年不再理会美方的要求,美国人权组织这些年再没从中国狱中“捞”出一个他们所宣称的“政治犯”。美方似乎也已在这方面死心,他们再向中国提交要求释放的名单时,更多是展现一种姿态。
改革开放以来美方不断对华进行人权交涉,应当说并非毫无正面作用。中国在对美斗争的同时,处理敏感案件变得更为谨慎,更加注重厘清一般反体制言行与犯罪行为的法律界限。
中国社会是清醒的,这种清醒的重要结果是,我们对美方人权干预的恶意一面的认识不断因各方面无可争议的事实得到加强。近些年中国人权事业加速度发展,美方的干预和指责反而越发频密、猖獗。人权问题几乎完全变成了美对华博弈的一个杠杆,成为美虽然说了也白说,但可以骚扰中国、掩护美其他对华要求的砝码和烟雾弹。
此外与中国谈人权似乎成为美面对中国崛起保持自信的方式之一,美国官方每次与中国打交道都对外宣传谈了人权,算是对美国舆论的交代和对这种自信的鼓励。
在国际事务中自私的美国政府真会比中国政府还关心中国的人权吗?如果美国政府真那么好,就该多做些实事,比如当初在气候谈判中把美国的碳排放指标多拨给中国一些,因为中国的广大南方地区冬天多数家庭还用不上暖气,让他们烧上暖气需要新的更多排放指标。另外美国还可对中国的减贫努力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取消一些关键药物的专利限制,帮助中国患有重症的穷人延长生命。
美国现在做的都是动动嘴皮子,又很适合向舆论邀功的事情,它对中国谈的那些人权已经剑走偏锋,变成了赤裸裸的干涉主义人权外交。欧盟和加拿大总是在这方面跟美国比较紧的,欧盟比较虚,加拿大是西方七国的末流,对中国来说,它们的声音与我们发展人权的真实努力相比都是些廉价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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