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快讯】深圳晚报从权威消息源获悉,7月16日凌晨,“气功大师”王林在深圳被江西萍乡警方带走调查。
7月16日,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人在深圳的王林已被警方带走调查。具体情况澎湃新闻仍在核实了解中。
另据一位与王林及其“弟子”邹勇相识的江西地方人士透露,此前一直举报王林的邹勇目前已死亡。不过,澎湃新闻尚未从官方渠道证实这一消息,以及王林被带走是否与此传闻有关。
两年前,随着媒体的曝光,长期隐秘于政商圈的王林受到广泛关注,他以“气功大师”身份为壳经营多年的政商关系圈亦浮出水面。
2015年5月,澎湃新闻曾走访江西芦溪,探寻王林近两年来的生活境况。据澎湃新闻调查,王林这些年常住深圳。其位于芦溪的“王府”常年被债主围堵,邹勇也“率众人”上门讨债。
一度被视为王林“闭门弟子”的邹勇是一名江西商人。2012年10月的一起涉及巨额房产款的经济纠纷使王、邹二人彻底交恶。王林曾向中央巡视组举报邹勇,邹亦多次公开表示自己被王林欺骗。
新闻回顾:江西官方称未发现王林非法行医
纷纷扰扰两年多,“政商大师”王林的首个官方“鉴定”出炉。
江西省萍乡市卫计委向媒体表示:萍乡市近两年来多次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行动及专项整顿,未发现王林“非法行医”的有效线索和证据。
“政事儿”发现,此前在众多王林的故事和传闻中,与“非法行医”有关的最多。
“行医”往事王林:我治好的病人有5万
王林在香港发行的《中国人--王林大师写真》一书中,一篇题为“王林小传”的文章称,“王林大师功力深厚,不只用来表演,更将自己的神奇医术用来治病救人,从外国元首、军政要员到富商巨贾和平民百姓,不少疑难杂症以致绝症,经他发功治疗,常能手到病除,气到痛消”。
“政事儿”查询发现,这本书中收录了大量王林为官员、演员、商人治病、诊断的照片。其中就有一张王林与某外国前元首的合影,图说宣称,
1994年12月11日,王林施法七分钟就将其体内三个部位危及生命的整块结石取出,愈后,总统与大师各持数颗取出的结石,欣然合影留念“
据媒体报道,王林的手机里有张照片,是王林对着某国国防部长的后背发功。问国防部长是什么病?王林回应说,“这是机密,不要随便问。”
王林常说,“我治好的病人有5万”。
他的秘书雷帆提到大师的艰辛:用气功给脑瘤患者治病,因为太过用心,7个脑瘤侵入大师的脑子,闭关很久才把脑瘤治好。
官方“正面”回应:没有发现王林非法行医的有效线索和证据
对于上述神乎其神的大师行医行为,江西省萍乡市卫计委回应媒体时说:
芦溪县卫计委2013年7月29日成立专项调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了调查工作。
在全县11个乡镇、138个行政村、198个卫生室进行摸排,未发现有群众经王林用气功治过病;
对泸溪县所有的10家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未发现王林在县内医疗机构坐过诊;
到泸溪县的医药公司调查,未发现王林有药品或者辅助医疗设备的采购记录;
走访王林附近30户居民,并到县电视台、县城管局、县工商局等单位进行调查了解,确定王林未在泸溪县辖区内挂牌开设医疗门诊或者摆摊设点,也未进行医疗广告宣传”。
这是两年多来,官方对王林事件的首个正面“结论”。萍乡市卫计委的上述大段回应,简而言之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没有发现王林非法行医的有效线索和证据。也就是说,王林非法行医查无实据。
《中国人--王林写真》一书中,记载了两个事例:王林治愈过辽宁省沈阳千岩寺净光法师的肝癌、江西省兴国县南作乡邮电所陈棹彩之子的半身瘫痪。芦溪县卫计委称:经查证,这两个事例提及的地点和相关当事人均查找不到。这两个治病事例实为虚构。
曾身陷“七宗罪”与其交往的部分官员已被判刑
在2013年众多媒体报道中,王林身陷“七宗罪”,包括“非法持有枪支”、“非法行医”、“行贿”、“诈骗”等等。
其中,“非法持有枪支”罪当地警方已立案,但至今没公布调查结果。史国良等王林的“身边人”“爆料”说,王林的枪支早已被王林的司机转移走,有的枪支还被高温熔化了。
“行贿罪”同样没有定论。朱明国、陈安众、刘志军、刘方仁、胡长清、丁鑫发、宋晨光等被曝跟王林有过密切交集的官员中,朱明国、陈安众已被最高检已立案侦查,其余官员均已被判刑,而王林并未牵扯其中。
专家观点
期待官方进一步调查
此番萍乡市卫计委通报称,王林“非法行医”查无实据,这是不是意味着王林就没事了?
“江西卫生部门的排查有地域性,主要就集中在芦溪县内。”律师迟夙生对“政事儿”说,“对于王林这样的人物,由一个县级卫生部门负责排查,力度不够,不能全面掌握他的行医事实”。
迟夙生表示,2013年就有不少媒体报道,江西之外的患者投诉王林误诊。
“这些媒体报道的案例,江西卫生部门有没有进一步核查?再有,2013年8月6日,江西卫生厅对外宣布接到了关于王林非法行医的第一起投诉,将会依法依规展开调查。这起案例调查的结果如何?为何没有公布?”
迟夙生说。
刑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对“政事儿”说,刑法中的“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必须有具体的非法行医行为,“哪年哪月哪天,对于来求诊的对象,通过哪种医药方法进行了治疗?”如果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没有掌握到这样的具体的非法行医行为,就不能以非法行医论处。
阮齐林强调,“非法行医”罪对于行医形式也有要求,“行医形式必须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家都认为的医药形式,而不是养生、算命等等其他形式”。
他表示,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所谓的“大师”,张悟本、胡万林等等。胡万林就是以医药形式,曾举办过中医培训班,还开出了芒硝类“药物”,结果致人死亡,被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宣传绿豆治病的张悟本,其营销手段则是食疗养生,所以北京市卫生、工商部门对其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进行了查处,并没有涉及到非法行医问题。至于王林的行医行为是否有医药形式,期待官方的进一步调查结果。
阮齐林、迟夙生都对“政事儿”表示,除此之外,其自费发行的书籍等,对其个人“医术”的宣传是否构成了非法宣传?这些关于“医术”的宣传,以及所谓的“隔空取物”、“空盆取蛇”等所谓的“超能力”,是否构成诈骗罪?仍有待于有关部门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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