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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甘肃小学教师性侵26名幼女被执行死刑 最小仅4岁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2:34
标题: 甘肃小学教师性侵26名幼女被执行死刑 最小仅4岁
本帖最后由 小潔 于 2015-5-29 12:35 编辑
这种人死不足惜。。。


      澎湃新闻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5月28日,甘肃天水中院根据最高法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强奸、猥亵儿童的罪犯李吉顺执行死刑。此外,最高法还同日公布了另四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据法院认定,2011年上半年至2012年6月4日,李吉顺在甘肃省武山县某村小学任教期间,利用在校学生年幼无知、胆小害羞的弱点,先后将被害人王某甲、潘某甲等21人骗至宿舍、教室、村外树林等处奸淫、猥亵;将被害人杨己、潘某乙等5人骗至宿舍、教室等处猥亵。
  李吉顺还多次对同一名被害人或同时对多名被害人实施了奸淫、猥亵。上述26名被害人均系4至11周岁的幼女。
  天水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李吉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李吉顺提出上诉。甘肃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最高法经复核认为,李吉顺利用教师特殊身份,对20余名不满12周岁的幼女多次实施奸淫、猥亵,犯罪性质和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核准李吉顺死刑。
  5月28日,李吉顺被执行死刑。
  最高法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容易受到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当前,受诸多消极因素的影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
  以猥亵儿童罪为例,2012-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此类犯罪案件共计7145件,其中,2012年2017件,2013年2300件,2014年2828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预防、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重视、参与和支持。
  上述负责人还介绍称,2013年以来,最高法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细化从重处罚量刑情节,修订量刑指导意见,提高强奸罪等罪名的基准刑;举办司法实务培训班,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探索预防犯罪与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的新举措,先后在山东省青岛市、四川省眉山市两级法院启动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会同教育、民政、宣传、妇联等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多方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据澎湃新闻了解,最高法公布的另四件案例是:董琦潜入中学宿舍强奸多名女学生案,魏连志采取哄骗等手段猥亵多名男童案,李沛新猥亵继女案以及刘箴芳等介绍多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卖淫案。


[groupid=169]我怀念的[/groupid]
作者: 小奕.    时间: 2015-5-29 12:37
真是畜生

作者: tclovewwq    时间: 2015-5-29 12:39
畜生,4岁也下得去手

作者: tclovewwq    时间: 2015-5-29 12:40
还真是教书育人啊,像这种人就应该拉去枪毙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2:46
最帅的舅舅 发表于 2015-5-29 12:37
真是畜生

就是哇。。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2:49
tclovewwq 发表于 2015-5-29 12:40
还真是教书育人啊,像这种人就应该拉去枪毙

这种人总之死不足惜

作者: tclovewwq    时间: 2015-5-29 12:53
小潔 发表于 2015-5-29 12:49
这种人总之死不足惜

怎么会有这种人渣,我本以为小说里说的恋童癖什么的都是假的。
唉,太脏了,畜生不如啊

作者: 小习惯    时间: 2015-5-29 12:59
禽兽不如。。。

作者: 芒果吃麦麦香    时间: 2015-5-29 13:11
枪毙。。。

作者: 青青子衿。    时间: 2015-5-29 13:11
终于看到性侵执死刑的了,但是回头一想,比起他带给26个无辜幼小的生命的痛苦,死刑又算什么呢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3:18
tclovewwq 发表于 2015-5-29 12:53
怎么会有这种人渣,我本以为小说里说的恋童癖什么的都是假的。
唉,太脏了,畜生不如啊
...

什么都不可怕,人是最可怕的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3:18
小习惯 发表于 2015-5-29 12:59
禽兽不如。。。

就是哇。。。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3:18
芒果吃麦麦香 发表于 2015-5-29 13:11
枪毙。。。

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3:19
异次元杀阵 发表于 2015-5-29 13:11
终于看到性侵执死刑的了,但是回头一想,比起他带给26个无辜幼小的生命的痛苦,死刑又算什么呢
...

就是,死不足惜

作者: tclovewwq    时间: 2015-5-29 16:02
小潔 发表于 2015-5-29 13:18
什么都不可怕,人是最可怕的

污染我纯洁的心灵

作者: smokes    时间: 2015-5-29 18:06
禽兽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8:16
tclovewwq 发表于 2015-5-29 16:02
污染我纯洁的心灵

是么!!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8:29
smokes 发表于 2015-5-29 18:06
禽兽

就是禽兽不如

作者: smokes    时间: 2015-5-29 18:33
小潔 发表于 2015-5-29 18:29
就是禽兽不如

千刀万剐

作者: 毒药啊    时间: 2015-5-29 18:45
不是人

作者: 毒药啊    时间: 2015-5-29 18:45
太不是人了

作者: 毒药啊    时间: 2015-5-29 18:50
真不是人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9:31
smokes 发表于 2015-5-29 18:33
千刀万剐

就是哇,死不足惜

作者: tclovewwq    时间: 2015-5-29 19:44
小潔 发表于 2015-5-29 18:16
是么!!

我就是阳光灿烂,天真无邪,清纯可爱的天赐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19:49
tclovewwq 发表于 2015-5-29 19:44
我就是阳光灿烂,天真无邪,清纯可爱的天赐

弟弟,你好

作者: tclovewwq    时间: 2015-5-29 19:52
小潔 发表于 2015-5-29 19:49
弟弟,你好

说不定你还没我大呢?敢问姑娘芳龄?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20:05
tclovewwq 发表于 2015-5-29 19:52
说不定你还没我大呢?敢问姑娘芳龄?

老子是男的

作者: 小习惯    时间: 2015-5-29 20:14
小潔 发表于 2015-5-29 13:18
就是哇。。。

拉去枪毙

作者: tclovewwq    时间: 2015-5-29 20:23
小潔 发表于 2015-5-29 20:05
老子是男的

<_<不信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29 20:27
tclovewwq 发表于 2015-5-29 20:23

不信也没办法

作者: smokes    时间: 2015-5-29 23:30
小潔 发表于 2015-5-29 19:31
就是哇,死不足惜

真不是人

作者: smokes    时间: 2015-5-29 23:30
小潔 发表于 2015-5-29 19:31
就是哇,死不足惜

真不是人

作者: tclovewwq    时间: 2015-5-30 00:01
小潔 发表于 2015-5-29 20:27
不信也没办法

晚安好梦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0 00:15
smokes 发表于 2015-5-29 23:30
真不是人

那种人禽兽不如,枪毙都便宜他了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0 00:16
tclovewwq 发表于 2015-5-30 00:01
晚安好梦

晚安!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0 00:32
小习惯 发表于 2015-5-29 20:14
拉去枪毙

就是!!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0 00:33
毒药啊 发表于 2015-5-29 18:50
真不是人

对的,
注意不要shua楼

作者: smokes    时间: 2015-5-30 04:50
小潔 发表于 2015-5-30 00:15
那种人禽兽不如,枪毙都便宜他了

哎…真是该枪毙

作者: duo嘟嘟    时间: 2015-5-30 11:11
哈哈。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0 11:12
duo嘟嘟 发表于 2015-5-30 11:11
哈哈。

不要这样水贴

作者: 中文    时间: 2015-5-30 19:02
禽兽。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0 19:20
中文 发表于 2015-5-30 19:02
禽兽。

真是禽兽不如

作者: 豌豆荚吧    时间: 2015-5-30 20:35
禽兽吖

作者: jellyfish    时间: 2015-5-30 21:00
太可怕了!!!!!

作者: Legend    时间: 2015-5-30 21:06
卧槽丧心病狂啊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0 21:44
Legend 发表于 2015-5-30 21:06
卧槽丧心病狂啊

就是哇!!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1 00:36
豌豆荚吧 发表于 2015-5-30 20:35
禽兽吖

太可怕了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1 00:36
jellyfish 发表于 2015-5-30 21:00
太可怕了!!!!!

可怕吧!!

作者: jellyfish    时间: 2015-5-31 08:11
小潔 发表于 2015-5-31 00:36
太可怕了

嗯嗯嗯



作者: 一生天涯    时间: 2015-5-31 11:04
这种人就应该判死刑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1 12:56
一生天涯 发表于 2015-5-31 11:04
这种人就应该判死刑

对的!!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5-31 13:28
jellyfish 发表于 2015-5-31 08:11
嗯嗯嗯

不要水帖!

作者: 梵鳟修    时间: 2015-5-31 21:48
禽兽啊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6-1 00:12
梵鳟修 发表于 2015-5-31 21:48
禽兽啊

就是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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