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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行窃2元,被判四个月! [打印本页]

作者: _执念‘    时间: 2015-4-24 16:57
标题: 男子行窃2元,被判四个月!
我就呵呵了,2元四个月?!这么玩也可以,照这样算,贪官几千万,尼玛你是怎么判刑的?!我呸!!!

中新网柳州4月23日广西柳江县男子曾某在菜市场用镊子扒窃,获赃款2元钱,被警方当场抓获。柳江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曾某犯盗窃罪被判处4个月拘役并处1000元罚金。
柳江县法院介绍,今年1月15日,曾某在柳江县某综合市场闲逛时,发现水果摊前有名女子衣服口袋里有钱漏出来,曾某立刻向该女子靠近,用随身携带的镊子悄悄伸进女子的上衣口袋,将口袋里的仅有的2元钱夹出。得手后,正要离开现场的曾某被便衣民警当场抓获。
4月9日,柳江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涉案金额2元钱的盗窃案。庭审中,曾某表示自己是因为没有钱吃饭,家里又没有种地,所以才拿镊子去偷钱的。
柳江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进行扒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曾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bi一千元。
柳江县法院表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曾某在市场上用镊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虽然只有2元钱,但是其行为属于扒窃行为,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判处其4个月拘役并处一千元罚金。

作者: 枯藤昏鸦    时间: 2015-4-24 17:04
钓鱼执法。真贱

作者: 欢欢    时间: 2015-4-24 17:28
→_→我去

作者: 9号好人啊    时间: 2015-4-24 20:18
怎么可以这么衰

作者: 小潔    时间: 2015-4-24 21:26
→_→我无言以对

作者: 旭旭    时间: 2015-4-24 22:43
有见过抢1元判3年的

作者: 小诺    时间: 2015-4-24 22:47
这个真是诠释了什么叫得不偿失

作者: lihao    时间: 2015-4-24 23:16
。。。

作者: 光着脚丫慢嗨    时间: 2015-4-25 06:45
作死的节奏啊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5-4-25 09:34
2块钱就!

作者: 无心之醉    时间: 2015-5-20 11:04
2333333333333

作者: 无心之醉    时间: 2015-5-20 11:10
。。。。。无语

作者: 帅气的我    时间: 2015-5-20 11:18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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