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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爱呀我去

已有 204 次阅读2014-8-25 16:40 |个人分类:感悟

ONE▪一个
文/郑执
去姐就快过三十岁生日,她是我认识的同龄人中第一个离婚的。

去姐为自己的外号纠结了近十年,最终还是选择原谅了始作俑者,我。男生十六七岁是最讨人厌的年纪,他们对女生表示有兴趣的最常用方式是撩闲,嘴损,欺负人。我十七岁时喜欢过一个邻家女孩,我的表达方式是踹她家狗。每次她独自遛狗,我都趁她不留神朝狗屁股来一脚,吉娃娃嗷一声就飞了,等她回头咒骂我时,我就边跑边大叫你来追我啊!后来她家又养了一只哈士奇,我也就没那么喜欢她了。

高一那年,我又养成了一个无聊的爱好,就是课间趴在窗户上看路过的女同学。有时冲人家乱吹口哨,有时拿粉笔头丢,然后猫起来大笑,臭名远扬。后来竟有越来越多的男同学加入队伍,每逢课间齐齐趴在窗户上一排大呼小叫,品头论足。可见他们是有多无聊。

去姐就那样无辜地从我们的窗前经过。只见远远一个婀娜背影,爆丑的运动校服都包裹不住她凹凸有致的身材,我如获至宝地长叹一声“哎呀我去——”(“去”是二声上扬,长而婉转,音同“渠”,东北话表赞叹),叫声太大,引得那背影在窗前猛回过头,此刻只听全体男生不约而同,撕心裂肺地喊出一声“哎呀我去!”(“去”是四声下降,短而急促,东北话表惊恐)。去姐从此得名,是第四声。

其实并没那么夸张,只是去姐的相貌跟她那副火辣身材不太相符。她是高三学姐,当时再有一个学期就要离开校园了。去姐的成绩很好,已保送北京名校,来给高一做学习经验报告。才刚上高一的幼稚鬼们,除了个别学霸没人会真正关心自己两年多以后的去向,大家更关心的是过来人的感情八卦,比如,学姐你有没有男朋友啊,早恋会不会影响学习啊,考不上一个城市的大学是不是都得分手啊。问得最欢的,是一个叫胡歌的男生。也不知道是否受到榜样的鼓舞,两年后胡歌真的考去了去姐的大学,再次成为学弟。

彼时据胡歌打探,去姐喜欢的男生,是个名气不小的高三学长,叫宋滨。宋滨是高三日语班的,那是个毕业前集体赴日本考大学的奇怪组织,相对于面临高考的其他同学,压力小了不少。宋滨的父亲是登山运动员,他在十八岁生日那天请假一个月跟随父亲的探险队去雅鲁藏布江徒步,回来后被我市媒体大肆报道,在学校引起不小轰动。听过去姐对宋滨动情描述的人,都以为他俩高中一毕业就要去生孩子了。但其实宋滨根本不是去姐的男朋友,甚至他也只是知道学校里有这么一个身材特别火辣的同届女生,仅此而已。

我假惺惺地煽风点火说,异地恋不靠谱啊,去姐你要慎重。
去姐信誓旦旦地说,他不过来,我就过去。

但宋滨去的是东京,又不是东单,四环以内打个车就能到。去姐到北京后,人在曹营心在汉,以其惯有的强势作风在大学里拼抢过数次去东京交换学习的机会,可惜一次都没成功。去姐并未灰心,大二寒假用奖学金报了个东京四天五夜团,连声招呼都没打就飞了过去。因为太激动,到东京以后才想起来根本没有宋滨的手机号码,只好在酒店上网给对方校内留言。等了一天,没有回复。两天过去,还是没有。第三天,是宋滨在日本的同学先看到网上留言,才替去姐联系上了宋滨。

宋滨说,你好,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儿么?
去姐说,我喜欢你,以前没来得及说。
宋滨说,我现在有女朋友了。
去姐说,那你能带我上一次富士山么?如果实在勉强就算了。

第四天,去姐摆脱掉旅行团,跟着宋滨去了富士山。

几年后去姐开通微信,在朋友圈上传的第一张照片就是她拍的那张富士山,我第一时间点了赞。时至今日,朋友圈演变成一种让人密不可分又形同陌路的变态存在。原本毫不相关的人,远隔万里看到对方上传的一打生活照,就好像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曾经亲密的挚友,却慢慢沦为网友,在彼此的自拍底下赞来赞去,当成是已经拥抱过对方。我们都在跟他人毫不相关的时空里卖力地表演,接受着各自诚惶诚恐的掌声。

我跟去姐之间,说不上是两者中哪一种朋友,但三年前去姐结婚的消息,我确实是看到朋友圈才得知。我以为多年过去,她还在为那时我给她外号的事生气,故意没给我发请帖,后来才知道,是去姐的婚礼准备得极其仓促,很多朋友和老同学都被匆忙忘在了脑后。

关于去姐的一切,我都是听她的万年学弟胡歌讲的。
胡歌作为我的同班同学,平均两年一次在同学聚会才能见上一面。最近一次是两年多前,微醺的胡歌指着去姐朋友圈里的一张自拍照偷偷对我说,你看,去姐现在留了长头发,割了双眼皮,开了眼角,比以前漂亮太多了,不然宋滨那王八蛋绝对不会跟去姐结婚的,哪怕是一时冲动。胡歌在说这些时,醉意里带着义愤填膺的恨。

原来宋滨的父亲在几年前因为一次登山事故,得了很重的病,几乎不能自理。远在东京的宋滨是个孝子,从小一直敬佩他的父亲,决定休学回家陪伴父亲。宋滨没跟家里人商量就做了决定,匆匆回到沈阳,只有少数几个朋友知道,其中就包括去姐。去姐比宋滨有过之而无不及,直接退学,回到沈阳跟宋滨说,我陪你。宋滨那时已经跟前女友分手,跟去姐属于半推半就阶段,这一下子,宋滨怕了,对去姐说,你千万别这样,我对你负不起责任。去姐若无其事地说,我自己的人生,凭什么要你负责?这是我的决定,没有逼你的意思。

那一年,宋滨在家陪父母,去姐通过家里关系找到了一份工作,日子过得比同龄人提前波澜不惊。去姐经常去看望宋滨的父亲,日久见人心,宋家人对她都很喜爱,两个人终于走到一起。一年后,宋滨父亲的病情大为好转,家里人于是极力劝宋滨回东京完成学业,宋滨两难,最终问了去姐意见,去姐说,回去吧。宋滨说,你等我,我一毕业就回来娶你。

宋滨没有食言,一毕业就回到沈阳跟去姐订婚。宋滨父亲的病情却在此时突然再度恶化,宋滨跟去姐就急急忙忙把婚礼给办了,就怕老人留什么遗憾。婚后不到一年,宋滨的父亲终于还是过世了。

去姐婚后的故事,连最接近她的胡歌也不得而知。出嫁的去姐过的是出家的生活,极少与外界联系,连朋友圈也不发。直到去年,去姐离婚的消息突然在老同学的微信群里散布开来,我实在忍不住好奇,给胡歌发了一条微信,问他是否了解。很久后胡歌才回了我一条:我答应替她保守秘密,不能告诉你。靠。谁说红颜知己不可信,这重色轻友的山炮!

几个月后,我回到沈阳老家为配合新书宣传参加一个小型的签售会,主办方实在感人,把带有我大头相的广告打到了公交车的拉手上,跟不孕不育医院的可爱护士平分秋色。那几天微信里陆续收到不少多年未联络的高中同学的好友申请,每天开手机都一惊一乍。

有天突然一条微信弹出来:大作家,近来可好啊?
竟然是去姐。我摸不着头脑:不敢不敢,你特么吓死我了!
去姐:哈哈哈哈,原来你还在写书呢,要不要我给你提供点素材啊?
我:收钱么?
去姐:哈哈哈哈,不收。
我:哈哈哈哈,那你快讲。

经过我的润色,去姐讲给我的故事大致如下:

宋滨在父亲去世后,抑郁了好长一段时间。去姐一如当初安静地陪着宋滨,直到他从悲伤中走出来。婚后一年的生活乏善可陈,但宋滨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开朗,重新开始热衷登山,慢慢又喜欢上摄影,总是全世界各地地跑,最后干脆连在沈阳的工作也辞了,改给杂志写游记为生。宋滨去过世界上那么多美丽的地方,却从来没有一次带上去姐,不是跟队友就是独自一人。一次,宋滨出远门两个月后才回家,进到家门对去姐说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你放我走吧。去姐问,为什么?宋滨说,因为我还是更爱自由,比爱平静的日子更多,这是我的错,也不是我的错,原来我骨子里还是这样一个人,改不了,真的对不起。

假如换做其他女人听到男人这样一番话,早一个大嘴巴抽在对方脸上骂说:你他妈早干什么来着!但是去姐没有,去姐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好吧。

去姐问我:你知道为什么我丝毫都没犹豫么?
我发过去一个挤眼泪的小脸。
去姐:因为他说的不是“我们分开吧”,而是“放我走吧”。就算我再爱他,也不能成为绑架他人生的理由。
我发过去一个嚎啕大哭的小脸。

去姐最后打来长长的一段:听胡歌说,好多故事他都讲给你听过,不如我就提供给你一个故事的原版吧。八年前,我第一次去东京,明知道他已经有女朋友,还是执意要他带我上富士山,不是想做挖人家墙角的婊子,我只是想完成心愿,哪怕就一次,也不算白白去过。其实那天宋滨并没有陪我上山,他说自己刚到日本的第一年就跟学校的登山队徒步爬上去过,因为坐车登山对他来说太无趣,让我自己坐车上去,他在山下等我。我一个人坐着车上去,连一个帮我拍照的人都没有,就拍了一张空空荡荡的雪山,又自己坐车下来。下山的时候,我脑子里在想,虽然没有他的陪伴,但我至少去过了,这是我一个人的事。后来跟他在一起那几年,每次捕捉到他眼神里流露出对两个人的未来摇摆不定的那种细微的眼神,我都会跟自己说,爱情这座山,我去过了,无论哪天他突然选择下山,我都不后悔。我只是用自己人生中最好的那几年跟他对赌了一场,我愿赌服输。

那次聊天过后,我并没有在签售现场见到去姐。我知道她就在沈阳,也许她跟我聊了那么多话,就当是去过了,若真的面对面,不过会是另一场平庸的寒暄。去姐作为我最难以归类的朋友,竟从未想念过彼此,我却总在不停地好奇着她过得怎样。

我不热衷发朋友圈,就因为害怕尴尬:发张照片人家给你留言,每条都回让不熟的人看到笑话你没见过世面;回一些不回一些,被共同好友看到又会嫌你分亲疏远近,屏蔽谁都不好;转发心灵鸡汤又怕显得太没层次,总不能每天转发锦鲤跟佛祖诞辰,最后索性放弃,只潜水和点赞,总不会有人挑点赞的理。

某晚我正躺在床上进行睡前点赞更健康活动,突然被一张照片惊起开灯:比我还怕尴尬、这辈子从未发过一条朋友圈的胡歌突然发了一张秀恩爱照,我还以为他一早屏蔽了我呢!

照片中,胡歌跟一个女孩手牵着手,背对着镜头,他们的前方,是富士山。胡歌在照片上方附了两个字:《去过》。居然还非常装逼地加了书名号!我开灯仔细端详女孩婀娜的身材和微微转过的侧脸,这不是去姐么!特么到底怎么一回事?
我忍不住给去姐发去微信:这……是什么情况?
去姐:哈哈哈哈,你是要我说得直白一点,还是文艺一点?
我:说得快一点!
去姐:我已经攒够了筹码,现在要重新再赌一局咯。

那晚我没睡好,一直在回想着过去几年我与胡歌那少有的几次见面,居然从头到尾都没看出任何端倪。事到如今,再联想十年来的所有细节,一切都对上了。我说怎么胡歌每次提起去姐的口吻都怪怪的,原来是他的咬字。

十年前的那个午后,当去姐回过头,所有男生都在惊呼第四声的“哎呀我去!”时,唯独站在我身后的一个声音仍然重复着去姐回头前那句二声上扬的“哎呀我去——”,那声音很小,小到我们还没人注意以前,就被喧闹声淹没。十年来,胡歌每每提到去姐,从来都是第二声上扬,一直都是。

果然会有一个地方,在你出发前就早有人去过,并一直留在原地等你。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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